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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_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0/1/24 17:30:58
目录/提纲:……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六、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七、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八、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九、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十、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
二十、抽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二十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二十八、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正式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三十五、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四十、对普查登记的主要数据,先进行快速汇总
四十一、《普查表短表》、《普查表长表》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
四十三、人口普查资料由人口普查机构负责进行数据处理
四十四、数据录入后,原始普查表按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要求保存
四十七、人口普查汇总数据,不得用于对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
……

  根据《**市第六次_人口普查工作方案》(临政办发〔2009〕23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_人口普查的实施意见》(凤政发〔2009〕136 号)精神,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人口普查的目的和组织工作原则
  一、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六次_人口普查,将查清200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_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
  二、人口普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第六次_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并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于2010年1月底前设置第六次_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督促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10年2月底前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十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登记,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家属、保姆等,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普查表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普查机构。
  十五、驻外使、领馆人员,各驻外单位人员以及派往国外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六、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和培训
  十七、人口普查大量的表册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组织普查员对本普查区范围内的小区之间进行自查、互查、议查,确保将差错控制在源头。
  原则上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以上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十八、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是普查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两员”素质的好坏事关整个人口普查工作的成败。“两员”的选调标准是: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熟悉普查小区的人口分布情况,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
  十九、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可以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
  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二十、抽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选任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由普查机构支付。
  二十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工作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县人口普查机构统一组织进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普查机构发给证件,入户登记时,必须佩带。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
  二十三、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紧密配合,统筹制定宣传规划,做好宣传方案,将宣传贯穿于整个普查工作始终。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二十四、新闻宣传部门要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
  二十五、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二十六、县普查办要协调教育部门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人普进我家,我是普查小宣传员”一堂课活动。要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各个乡镇进行人口普查的巡回、流动宣传。
  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二十七﹑开展县级试点培训,为搞好整个普查工作提供经验和业务技术处理支持。2010年5月底前完成专项试点,掌握流动人口变化情况;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对乡镇业务骨干的综合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结束后进行综合试点,探索搞好人口普查工作和业务处理方法,达到培训骨干,锻炼普查队伍的目的。
  二十八、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有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县所有地域。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2010年7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在县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机关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户口整顿,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同级普查机构,供正式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工作于2010年 8月底前完成。
  三十、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开始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编制普查小区内各户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于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三十一、人口普查的正式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三十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 ……(未完,全文共4784字,当前仅显示24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第六次_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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