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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费者协会2010年第一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发表时间:2010/2/23 22:25:44


2010年第一季度**自治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14件,已结1300件,结案率为9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6.36万元;不予处理的162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873人次;收到消费者表扬信8封。
一、投诉概况
受理投诉按商品类别分:略
受理投诉按性质分:略
二、投诉分析
从以上数字比例中可以看出,今年第一季度消费者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以及服务类三大类别中,而百货类中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依然在投诉性质类别中高居榜首。
三、本季度投诉主要特点
1、节日促进消费,服装鞋帽类投诉成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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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生产日期,以此蒙骗消费者;三是有些食品标识不规范,内容与实际不符;四是有的生产厂家违反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在生产过程中,过度添加化学制剂,形成安全隐患。
[典型案例]
“3.15”期间有大量呼市地区消费者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他们购买的伊利红枣袋装酸牛奶出现涨包问题,**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接诉后,进行核实了解,已向伊利发出了查询函,要求伊利集团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生产日期是3月8日和3月12日,两个批次红枣酸奶的检验报告及销售区域、销售数量的详细情况。
3、房屋合同质量纠纷投诉占多数
本季度全区消协共受理商品房消费投诉167件,占投诉总量的12.7%,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156件,占该类投诉的93.4%。在该类投诉中,主要问题有:一是商品偷工减料,面积不够,样板房与实际不符;二是购房合同中存在不平等格式条款。开发商通过在提供的合同中增加附加款,从而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加消费者义务,减除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三是开发商在房屋开发前手续不完备,使得消费者购房后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四是开发商在售房时夸大宣传。部分开发商的销售人员花言巧语,诱导消费者交纳定金,而当消费者来签订正式合同时,发现销售人员所讲的种种规划在小区内根本无法实现,如果消费者不签订合同,定金被开发商强行扣押。
[典型案例]
消费者白某于2006年11月27日购买了**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艾博?龙园小区的期房一套,一性次交纳全款为160591元,合同上写明交房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之前。白某于2008年6月20日到小区售楼部询问情况,售楼部的人说,现在无法交房。白某拿出合同要求他们赔偿违约金,对方拒绝。2008年8月5日,售楼部给白某打电话,说房子可以领钥匙了,但是房子水电暖都没开通,要是想入住就可以拿钥匙,而且向白某收取配套费4525元,白某认为国家早已明文禁止收取配套费,所以拒绝交纳,随后售楼部又通知白某交暖气费和物业费,可白某并没有领取房子钥匙。到现在交房交房日期已经过去了半年多,因为没有交齐这些费用,售楼部不给白某交房。另外,白某房子本身还有质量问题,窗户在施工时留下了一个洞,现在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于是白某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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