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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局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腐倡廉民主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0/9/1 11:21:49

纪委监察局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腐倡廉民主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

各镇、乡、街道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健_内外监督机制,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根据《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纪检员、监察员的民主监督工作,是深入学习“_”_想,贯彻落实_十七大精神,加强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情况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
  2、特定问题调查和个案质询监督制度。对涉及面较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选择1—2件群众反映强烈、具有代表性的个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组织特邀纪检员、监察员开展专项调研,并对区属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指出个案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
  3、视察评议和执法检查活动制度。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人大、区政协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组织特邀纪检员、监察员,每年进行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程项目、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的专项视察评议和执法检查活动。
  4、效能监察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区人大、区政协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组织特邀纪检员、监察员对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资源配置、运转状态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办事质量等方面进行效能监察,并对有关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实施等过程开展监督检查。
  5、来信来访专办制度。纪检信访部门要按照信访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建立和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纪检员、监察员来信来访的专办及督办制度,及时反馈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对重要的来信来访,由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人大、区政协共同协商,专项办理。
  三、区纪委监察局要按照区委确定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同区人大、区政协在年初制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纪检员、监察员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区纪委执法监察室作为此项工作的具体 ……(未完,全文共1411字,当前仅显示89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纪委监察局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腐倡廉民主监督作用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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