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乡镇社区/税务/调研报告/毕业论文/文教论文/>>正文

基层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0/9/1 11:32:07
目录/提纲:……
一、纳税人的_现状
一是纳税人对自身_认知度低
二是纳税人对_成功信心不足
三是纳税人的_组织不够健全
四是纳税人权益保护法制体系欠完善
五是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影响_积极性
二、基层税务部门_现状
一是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影响较深
二是征收依据解释不当损害纳税人权益
三是侵犯纳税人自主选择权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是对纳税人信息的保密机制不完备
三、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是_工作制度化
二是监督机制正常化
一要规范内部约束机制
二要强化外部监督机制
三是税法宣传实效化
四是_渠道公开化
五是调控措施本土化
……
基层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发布,原来散布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实现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可以说改变了纳税人“只知低头纳税,不想抬头问权”的局面。但是在基层税务工作过程中,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一、纳税人的_现状

  一是纳税人对自身_认知度低。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法理论研究和税收立法实践中,只是着重如何设定纳税人的义务,而忽略了纳税人的法定权利,这种“皇粮国税”观念的影响,造成了“征纳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 的认识,进而从客观上导致不少纳税人对自身的法律地位认识不清、_意识模糊,不完全清楚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更缺乏“为权利而争”的理念,不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纳税人对_成功信心不足。一些纳税人明知法律、法规赋予其权利,但是不愿意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议的目的在于“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申请的,如果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纳税担保的审查和确认仍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级税务机关担任,显然违背《行政复议法》立法目的。如果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以种种理由否定保证人资格或者财产担保资料,那么纳税人很有可能会丧失复议乃至诉讼的权利。

  五是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影响_积极性。种种原因造成的税负不公、偷逃税现象的存在,以及税务部门税收计划和依计划征收的存在,势必导致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受到损害,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二、基层税务部门_现状

  一是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影响较深。在传统法律体系中,税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被过多地强调,一些税务人员认为自己代表国家权力行使职权,以管理者自居,观念上不太注重纳税人的权益而侧重于要求纳税人服从,导致了在执法过程中,行使_裁量权随意性较大,即便是不当使用还认为纳税人应当服从;而税务机关内部对税务人员的执法不当等违规行为追究不完全到位,对纳税人权益造成现实的损害。

  二是征收依据解释不当损害纳税人权益。基层税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权不规范和分散,在发生征纳双方争议时,税务部门有时为了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不利结果,会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文件作解释,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三是侵犯纳税人自主选择权的现象依然存在。纳税人享有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委托税务代理权等合法的自主选择权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税务部门出于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考虑,要求一些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纳税人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的快捷方式申报和缴纳税款;或者指定税务代理机构等,这些要求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自主选择权,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纳税人信息的b_m机制不完备。在实际征管过程中,基层税务部门自我约束过低,对纳税人经营秘密和个人隐私的b_m制度落实尚未完全到位,特别是个人所得十二万元申报过程中,对个人的隐私b_m性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三、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对策建议

  如何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实现征纳双方的观念转变。首先是要加强宣传,改变观念。就税务机关内部而言,重点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摒弃税务人员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实现对纳税人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把以往只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处罚等观念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从而尊重并维护纳税人在涉税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就纳税人而言,重点是要宣传和引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让纳税人明白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和自身的主体意识,自己有相应的义务就享有相应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是理所当然的。在观念明晰的基础上,针对基层目前税务工作现状,笔者认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纳税人税前、税中和税后的全过程,具体包括:税前——税务部门提供公告、咨询、查询、提醒等服务,为纳税人节约搜寻、了解税收政策的时间和成本;税中——为纳税人创造便利的条件,使纳税人能够快捷、准确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减免税等各项涉税事宜;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仲裁、损害赔偿提供方便和快捷的渠道。为全面实现纳税人权益保护,建议应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完 ……(未完,全文共3747字,当前仅显示18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基层纳税人权益保护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