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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_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0/7/27 18:07:06
目录/提纲:……
一、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
(四)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现役军人,由武警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三、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
四、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四)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五、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一)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二)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
六、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前结束
(二)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
(五)普查登记的家庭和个人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七、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发布和管理
一要求上报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四)人口普查数据由曲靖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进行录入处理
(六)人口普查汇总资料,不得用于对基层的政绩考核
八、其他
(四)本方案由××镇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六次_人口普查,目的在于查清2000年以来**镇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以便为镇党委、政府科学制定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_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根据《_关于开展第六次_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第六次_人口普查方案》、《_人口普查条例》及省、市、区有关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结合**镇实际,制定**镇第六次_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一、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人口普查工作,按照“_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_、省、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区**镇人民政府设置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人口普查小组,分别负责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善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实行分级负责,由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居)委会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三)人口普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各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普查表移交部队所在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不在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居住地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普查。
  (十一)驻外外交机构人员、驻港澳机构人员、其他各驻外机构人员以及派往_的专家、职工、劳务人员、留学生(包括公费和自费)、实习生、进修人员等,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或者集体户申报登记。
  (十二)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十三)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以下简称_人员)填写《第六次_人口普查表短表》(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以下简称《_人员普查表》),主要内容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来大陆或来华目的、已在大陆或在华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份或国籍、过去六个月回港澳台居住时间、行业、职业等11项。
  _人员的登记工作,原则上由本普查小区的普查员承担,不再另外选聘专门的普查员。
  _人员不参加长表抽样和快速汇总工作。
  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由普查员进行地址码和除“国籍”外的其他项目的编码。
  编码工作完成后,有_人员的普查区,以普查区为单位,填写《_人员普查表普查区封面》,并与《_人员普查表》一同上报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再由镇人口普查办上报区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
  (一)各村(居)委会、人口普查小组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
  (二)宣传部门和镇、村(居)委会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和中小学校一堂课等多种渠道,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动员群众积极参加人口普查。
  (三)各村(居)委会人口普查小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四、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由普查员承担,普查指导员负责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当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心健康、认真负责、能够胜任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担任。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由村(居)委会普查小组负责选调,可以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任。
  普查员在人口普查任务未完成以前,不得被调动做普查以外的工作。
  (四)借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五)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六)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由镇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进行,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经过培训并测试合格后,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颁发_统一的证件。普查员入户登记以及普查指导员指导、检查工作时,必须佩带证件。
  冒充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社会调查或者进行诈骗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人口普查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一)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
  (二)普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的原则。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但区按照一个普查员所能承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一般控制在80户左右,常住人口250—300人。
  (三)普查小区是一个完整、封闭的区域,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叠和遗漏,所在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本普查区地域。
  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四)在**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区公安分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_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_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方案》的要求进行户口整顿。户口整顿应当按照普查区域的范围,摸清常住人口、控挂户口、人户分离人口、流动人口、无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等情况。户口整顿有关资料提交**区人口普查办公室,供普查登记时参考。
  户口整顿工作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
  (五)人口普查登记以前,普查员要做好摸底工作,明确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摸清人口和居住情况、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
  摸底工作行2010年10月20日前完成。
  六、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一)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 ……(未完,全文共4864字,当前仅显示245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第六次_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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