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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毕业论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10/10/17 11:36:39
目录/提纲:……
一、虚假陈述的有关概述
(一)虚假陈述的概念
(二)虚假陈述的种类
二、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分析
(一)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危害
(二)现行法律追究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不足
三、健全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意义
四、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对策
(一)取消行政程序
(二)健全预测性信息披露民事责任机制
(三)确定被告的举证责任
……
法律毕业论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摘 要

文章主要研究我国证券市场中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问题。从证券市场中虚假陈述概念、危害和民事责任分析入手,通过分析我国证券法律规定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相关建议。我国证券法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中,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规定的过于笼统和以行政处罚为主,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对中小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保护不力。针对目前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在借鉴相关法律规定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几点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 虚假陈述 民事责任

Abstract
This thesis aims at a research on civil liabilities of Misrepresentation.Beginning with the functions of civil liabilities system of Misrepresentation,based on all investigation of civil liabilities system of Misrepresentation,analyzes the deficiency of civil liabilities of Misrepres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规上还很不健全,尤其是证券欺诈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极为欠缺,导致不能有效地遏制证券市场的欺诈行为。当证券欺诈的行为大量的出现时不能有效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的信心严重受挫,从而影响了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虚假陈述的有关概述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的有关财务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平等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现实情况,并依此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一)虚假陈述的概念
虚假陈述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虚假陈述概念: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狭义的虚假陈述概念。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实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1]
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的比较,这两种概念的不同主要在于:虚假陈述主体是包括所有证券市场的主体还是仅仅包括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该行为是否以陈述人在法律规定的有资格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刊物上进行披露为界限的?由于证券法中的虚假陈述有其特定的意义,仅指违反信息披露的陈述,而且,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是为了保障信息披露义务的适当履行而确立的制度,有其特定的内涵,这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责任。
(二)虚假陈述的种类
虚假陈述的种类很多,本文只讨论证券市场上比较常见的几类虚假陈述:
1.虚假记载。虚假记载是指在信息披露文件上做出与事实真相不相符合的记载,客观上有发生或无合理基础的事项被信息披露文件加以记载或者未予剔除。这样的现象在我国证券市场中频繁发生。[2]
2.误导性陈述。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文件中某些事项的记载虽然真实,但是由于其在表述上存在缺陷而容易使人产生误解,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对证券价值清晰、正确的认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误导性陈述的情形还不多见。
3.重大遗漏。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文件没有记载依法应当记载的事项或欠缺为避免文件不致被误解所必要的重大事项。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更多的是采用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式来隐瞒重大信息,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遗漏型虚假陈述主要出现在年报与临时报告中,遗漏的事项主要是对外担保、重大交易、重大诉讼、关联交易与预亏公告。
4.不正当披露。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适当期限内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开披露应当披露的信息。其主要表现有两种:一是不适时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披露,包括提前披露与延迟披露;二是方式不当披露,是指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格式进行披露。[3]
二、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分析
(一)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危害
首先,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会损害市场投资者的利益,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是能够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虚假陈述无论表现怎样的形态,均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的违反,误导投资者依赖于了解披露公司实际运作状况的信息,失去了其真实性、有效性,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决策,使其遭受投资的经济损失,投资者参与证券买卖的积极性会受到打击,最终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的原动力,使投资者丧失证券市场公平竞争的信心。[4]
其次,可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资本市场上的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是不对称分布的,不对称信息引发的道德风险,会导致普通投资者难以掌握企业内部真实完整的信息,从而使代理人产生偷懒、懈怠、机会主义以及其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不对称信息引发的逆向选择,会使劣质企业虚假推销其证券并以高于其内在价值的溢价水平卖出,而优质企业反而不能实现相应高的溢价水平筹资,这就产生了不合理的资金配置机制,即资金向劣质企业流动,出现了投机现象。
(二)现行法律追究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不足
2003年的《司法规定》在一定意义上规范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有关民事行为,保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投资的经济权益。但是,面对错综复杂的证券市场存在的虚假陈述现象,该规定在追究民事责任方面还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5]
1.虚假陈述的日期难以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_范围内公开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披露相关的企业经营管理或者财务信息之日。”但是在工作实践中,普通投资者无法判断这一日期。对于揭露的具体标准以及揭露的程度更是缺少相关的法律条文的支持。[6]
2.投资者损失的认定不合理
《司法规定》对普通投资人在披露虚假陈述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其投资差额的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的证券数量计算。采用算术平均法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但却忽略了证券投资和交 ……(未完,全文共7584字,当前仅显示266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律毕业论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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