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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2010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表时间:2011/1/10 12:14:44


根据省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政文[2009]3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0年**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通知》的要求,区教育局决定继续对局机关各股室办负责人实行安全稳定目标管理。具体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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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稳定第一责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同时要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各股室办负责人作为股室办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综治、学校安全、平安校园建设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督促基层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三、股室办负责人要树立全局的观念,在实施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要做好协调和配合,做到齐抓共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在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先、评奖活动中,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项基本条件予以考虑,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

四、股室办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股室办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本股室办人员用电脑、用火、用电、出行、防失密的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工作到位,经常组织股室办人员学习、掌握和自觉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规定,时常关注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积极参与区综治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配 ……(未完,全文共1095字,当前仅显示6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2010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