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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1/4/19 11:32:17
目录/提纲:……
(一)堆放妨碍提灌站正常作业和安全生产的物品
(二)兴建妨碍提灌站安全生产的建筑物
(三)种植生长高度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植物
(四)从事不利于工程管护的其它行为
……
县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办法

前 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提灌站管理,建好、管好、用好提灌设施,根据《**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和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电力提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强化农业基础设施,根据《**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机电提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农村机电提灌,是指以机械设备提取天然水和工程水用于农业生产灌溉和农村生活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建设计划,应安排农村提灌站建设内容,社会、村民自筹和其它资金用于提灌站建设的,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提灌项目资金建设的机电提灌站工程,按有关项目程序,镇政府提出项目申请,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机电提灌设施建设,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灌溉现状和发展需要,对最小装机容量和控灌面积有一定限制,具体参数由农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拨款用于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资金,由农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使用,并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站国家资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 按照地域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社内提灌站由社协调管理,跨社的由村协调管理,跨村的由镇协调管理,各级机电提灌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管护,均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五条 提灌站可实行镇政府、集体、个人经营和联合经营等形式。镇政府和村社集体的提灌站,按照产权明晰、站长负责、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收取两费、持续发展的经营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农村机电提灌实行有偿供水,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提水费。提水服务价格包括提灌站设备设施折旧费、机械设备大修费、管护费、机手工资、电费、易耗材料费、维修费和利润。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提水价格由村计算,报镇政府核算,物价、农机部门监督。其中:折旧费按设备设施造价每年5%提取,由村管理,分站列帐、专款专用,使用时由镇政府审批。
第十七条 对农村提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镇、村选拔,站长负责该站的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实行合同管理,明确责、权、利。
第十八条 镇人民政府应制定农村提灌站年度提水计划,接受农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
第十九条 集体经营的农村机电提灌站维持再生产发生困难时可以从集体提留的公积金中确定适当的数额用于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第二十条 发生严重旱涝灾害时,县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调集农村机电提灌设施投入抗旱排涝活动。抗旱排涝结束后,有关用水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机电提灌水费。给农村机电提灌机械所有者造成损失的,由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四章 管护制度及措施
第二十一条 镇政府负责本镇提灌站管护工作的领导。镇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单位负责当地提灌站管护责任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 建立农村提灌站管护制度,设备操作制度,建立健全操作守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农村电力提灌站设施及配电设备的管护,安全用电,应接受电业部门及派出机构的监督与业务指导。
第二十三条 农村提灌站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纳入县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之一。年度维修工作由各政府负责计划和组织落实,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从每年元月至 ……(未完,全文共3034字,当前仅显示153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农村机电提灌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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