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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11/4/21 13:39:07
目录/提纲:……
一、以调解为中心,切实加强行业、企业、街道、社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二、加快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资源,积极推进仲裁机构队伍建设
(一)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二)加强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办案水平
三、探索建立应急调解机制和调处联动机制,实现调解、仲裁与诉讼相互间的无缝衔接
……
2011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意见

2011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抓手,以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一、以调解为中心,切实加强行业、企业、街道、社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一)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以“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完善仲裁、诉讼救济,最大限度地通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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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的指导,实现简单争议由事业单位内部调解解决,负责争议由主管部门调解解决。
二、加快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资源,积极推进仲裁机构队伍建设
(一)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利用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快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资源,2011年底前,市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调整到位,组建实体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落实编制、人员、工作场所和经费,确保能够独立地、成建制地实体化运作。
(二)加强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办案水平。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加强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促进各地业务交流,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水平。积极组织、参与有关培训活动,大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案件处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严把仲裁办案人员从业资格准入,逗硬实行持证上岗、持证办案,全市仲裁办案人员必须取得仲裁员资格证书。按照作风过硬、行为规范、业务精通、运作高效的要求,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探索建立应急调解机制和调处联动机制,实现调解、仲裁与诉讼相互间的无缝衔接
探索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机制和调处联动机制,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前移,规范案件处理工作,将调解和仲裁程序充分结合。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构建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开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实现仲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加强与信访、工会、司法及企业代表等组织沟通协调,将劳动人事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减轻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压力,力争今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结案率达到60%以上。密切与法院沟通,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的有机衔接,实现本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的相互衔接。
四、做好案件督办工作,开展办案情况抽查,打造劳动人事仲裁“铁案工程”、“便民工程”、“廉政工程”
加强对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工作的指导、督促。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受,在规定的时间内立案,在法定时效内结案。以“统一制度、统一流程、统一文 ……(未完,全文共1880字,当前仅显示119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