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城建/执法/法律/法制/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工作考评办法

发表时间:2011/6/3 6:53:15
目录/提纲:……
5、纠正违章前,应当先行军礼,出示执法证或工作证表明身份
(四)拾得现金、拒礼拒贿上交县局的,每1千元奖6分(大额的另行奖励)
(一)违反工作纪律规定
(二)值班和处理投诉
(三)违反执法办案规定
6、案卷装订不规范、组卷顺序不正确或不及时上报,每次扣1~5分
(四)违反内务管理规定
6、年度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股、室、片区执法中队,公安巡逻中队:
《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局党组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工作考评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以下统称队员)的职责和任务,充分调动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提高城市执法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奖勤罚懒、赏罚分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逗硬考核。
第三条 考核采取奖扣分的办法实施。队员每月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分=基本分+奖分-扣分;扣分为每分10元,奖分为每分5元,所扣金额用于奖励。
第四条 队员违反本办法的,除扣分外,视情予以通报批评、训戒教育、待岗培训、停岗检查、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待岗培训期间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问好,着制服时应当敬礼;
3、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统一着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4、队员因公与其他友邻单位部门人员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进入室内前,应当喊报告或敲门,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5、纠正违章前,应当先行军礼,出示执法证或工作证表明身份。
第十八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发生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
第十九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或休假,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大队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分管局大队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分管大队长、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条 建立谈心制度。中队负责人及分管大队长定期或不定期找队员谈心,每人每月谈心不得少于1次,并在月底前将谈心记录如实上交政策法规股检查,由政策法规股股长签俱意见备查。
第二十一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队员轮班交接时,要交接清楚:各种文书齐全,车辆运行良好,有无待办事项。
第二十二条 执法证或工作证是队员身份和履行职责的专用凭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抵押,严禁将证件用于非公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发现证件遗失,应当及时报告;队员调离岗位时,应及时上交执法证件。
第二十三条 队员必须严守b_m纪律,一旦发现违反b_m纪律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投诉、求助、咨询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方便人民群众。
第二十五条 加强办公秩序管理,队员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含网聊),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依法履行职责时,应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预防突发事件或者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奖分:
(一)收集、整理、撰写反映城市管理工作的新闻,被县局或新闻媒体采用的,县级奖6分,市级奖10分,省级奖20分,_级媒体报刊奖50分。其中,反映城管队伍建设、阶段性中心工作、大篇幅专题报道等稿件,依次分别按三倍奖分;
(二)工作中坚持文明执法,能忍辱负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表现突出的奖6分;
(三)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竞赛、比赛或其它活动,取得名次或成绩优秀,参加人员每人奖6分,成绩特别突出的奖10分;
(四)拾得现金、拒礼拒贿上交县局的,每1千元奖6分(大额的另行奖励);
(五)参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行为,表现突出的奖10分,特别突出的经县局研究另行奖励。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违反工作纪律规定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5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10分,旷工两天扣20分;遇紧急情况,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每次扣5分,未到者按旷工处理;
2、执行片区中队以上的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不及时、不到位的扣10~20分;
3、中队未按规定交接班,扣中队领导每次1~2分;
4、上班时间对讲机通讯不畅,每例扣中队领导2分,扣持机人3分;
5、凡遇特殊情况,无法通知、联系到本人即未保持个人通讯畅通者扣2~5分;
6、上岗未按规定着装或佩戴标牌、携带装备的,每次扣2~5分;
7、执行公务时挽臂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席地坐卧,以及叉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每次扣2分;溜岗、串岗、脱岗扣2~10分;利用工作之便办私事扣5~10分。
8、对待群众不热情、不使用规范言语,“冷、硬、横、推”,每次扣5~10分;
9、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顶撞领导或与同事吵架、打架,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团结,每次扣5~20分;
10、工作过程中,消极懒惰、行动迟缓,每次扣 ……(未完,全文共4016字,当前仅显示20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管执法人员及协管员工作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