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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1/6/6 15:04:32

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支部、委员会、乡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速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根据上级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深化行政管理_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_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 乡长
副组长:** 副乡长
成 员:** 乡党委副书记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7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传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运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体要求:集中办事、责任到人、规范收费、便捷高效。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各部门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全面实行“六制两服务”的运行模式:
首问责任制:便民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挂牌设立首问责任岗,明确首问责任人和岗位职责,对首问事项要如实登记并跟踪办理。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咨询、办事的人员应主动热情,以礼相待,仔细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不得推诿、扯皮、拒绝、搪塞申请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窗口实施首问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对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一次性告知制:凡群众询问需办理事项,必须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条件、资料、时间、费用等情况。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范围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如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一般材料欠缺,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或作进一步更正、说明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告知单和补报材料通知单,明确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需要更正、说明的问题和时间要求等;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而不能受理的,应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
限时办结制: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日办理的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当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勘察审核等,做到在承诺日内办结。
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项目,由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办理,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对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便民服务中心或主办窗口受理并负责上报,在规定时限内积极做好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切实做到全程代理服务。
责任追究制: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或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中,因故意、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损害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县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效发〔2008〕1号)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推行公开服务:中心窗口要有明显的标识牌,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对进驻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项目要通过印制连心卡、明白卡、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六公开”),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凡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要收费的,必须明确收费依据 ……(未完,全文共2104字,当前仅显示13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