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烟草/法律/政法武装/政治法律/文明/宣传讲话/机关/模范/事迹推荐/学习材料/申报材料/>>正文

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文明科室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发表时间:2011/6/15 21:18:01
目录/提纲:……
一、加强法规队伍建设
二、狠抓学习教育工作
三、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一)工作开展有思路
(二)普法工作有创新
(三)解决难题有平台
(四)执法监督有落实
(五)法律审查有规矩
(六)法律咨询有成效
四、树立规范廉洁典范
……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0年度
  “文明科室”先进事迹材料
  ——法规科
  
  2010年,市局法规科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市局(公司)领导关心下,全面履行“三审一教育”职能,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搞好法规培训;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好经济合同与物资采购文件审查,把好法律服务关,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了我市烟草商业系统法规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跨越,并积极探索提升法规工作水平的新途径。
  一、加强法规队伍建设
  法规部门在市局是一个新设立的部门,成立后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人劳部门组建法规队伍,在全市各县挑选出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有行政执法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各县专职法制员负责本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至7月份,各县(市、区)局法制员基本到位并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年底,印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卖法
  与市消协合作,在市消协出版的面向广大消费者的《**精品消费指南》中的显著位置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卷烟真伪识别知识、烟草专卖举报监督电话、烟草企业文化等内容,向社会充分展示烟草行业的正面形象,服务了广大烟草消费者,推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烟草专卖打假打私良好氛围。
  2、创新方式宣传烟草专卖法
  印发了《关于开展烟叶收购期间烟草专卖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通过多种宣传渠道使得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an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深入人心,使烟农、烟叶收购人员和曾贩卖过烟叶的“烟贩子”牢固树立烟草专卖法律意识,为维护烟叶收购秩序,确保烟叶的正常流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3、创新形式开展执法培训
  5月,组织各县局专卖执法人员开展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an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省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_裁量权实施细则》、《**省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_裁量权细化标准》等为内容的执法培训。为确保培训不流于形式,确实取得效果,创造性地采取分片区巡回讲解模式。针对一线专卖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培训结合我市办理的一些实际案例,以互动方式引导参训人员参与讨论,明确了烟草专卖法修改的背景,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两高”司法解释对烟草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该培训计3期,培训人员170余人次,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4、创新普法取得明显成效
  普法工作得到国家局、省局认可,法规科张坤明同志被评为_烟草行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为我局争得荣誉。
  (三)解决难题有平台
  12月7日,市局、市检察院在上杭**联合召开涉烟刑事an件办理研讨会。两家单位就“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an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以来烟草、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烟刑事an件过程中碰到的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审查批捕证据要求、超越许可范围经营烟草专卖品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在部分问题上达成初步共识。会后,将司法解释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提供给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和市公安局三方联席会研究。
  (四)执法监督有落实
  10月下旬,法规科对各县(市、区)局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共评查行政许可案卷70份,行政处罚案卷70份。重点评查了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的合法性、_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案卷的完整性。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纠正,确保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的统一。
  (五)法律审查有规矩
  省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下发后,结合实际制定了《**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草案)》,明确了合同审核、审查的流程和职责。严格按制度开展合同与采购文件合法性审查,对部分合同中存在与招标采购文件不一致、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确等问题进行 ……(未完,全文共2685字,当前仅显示17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文明科室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