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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婚姻家庭法律选择规则

发表时间:2011/6/19 16:33:30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婚姻家庭法律选择规则
  
  摘要:随着跨国人员交流日益频繁,跨国婚姻家庭争议时有发生,传统的婚姻家庭冲突
  法凸显其重要性。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的我国相关立法存在明显的缺陷,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有关涉外婚姻家庭法律适用的规定比较全面,新增了一些内容,修改了原有的规定(甚至做了较大的变革),比较充分地运用了有利原则,体现了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保持平衡的立法取向。但毋庸讳言,该法的一些具体规定在细节上尚有许多可再行斟酌
  之处。
  关键词:婚姻家庭;法律选择规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欧盟婚姻家庭是市民社会的基础,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则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例如婚姻有效性问题通常是移民、婚姻无效、离婚和司法分居、社会福利立法、继承、婚姻财产甚至重婚等刑事诉讼程序的先决问题。而随着人员交流的国际化,跨国婚姻日益增多,传统的婚姻家庭冲突法的研究凸显其重要性。
  近年来,一些国家纷纷制定或修订其冲突法立法,欧盟委员会也于2006年7月公布了《修订ECNo.2201/2003有关管辖权条例以及制定有关婚姻事项准据法条例的建议》(罗马III)。但该计划因一些国家如英国、瑞典、波兰等反对而受挫。此后在欧盟有关国家的推动下,2010年3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又出台了《有关促进离婚和司法分居准据法领域合作的理事会条例(建议)》。2010年6月16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同意有关成员国增强国际离婚与司法分居领域的合作,以简化跨国婚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03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兰、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土耳其、瑞士、英国、意大利、希腊、荷兰、西班牙、芬兰、法国等均在其立法中对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选择规则有所规定。
  欧盟国家有关婚姻家庭法律选择的立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内容更加丰富广泛,反映实体法的新发展
  随着婚姻家庭实体法立法内容的日益广泛,③冲突法立法的内容也日趋丰富。例如,由于一些国家或地区对同性结合④在实体法上的合法性的确认,⑤这些国家在冲突法的立法上也对此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德国⑥、瑞士⑦、奥地利⑧在实体法上对注册伴侣关系进行调整后,其冲突法也都对涉外注册伴侣关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01年4月1日荷兰修订了婚姻法,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同性缔结婚姻的国家。后来荷兰修订了《国际私法(结婚与离婚)法》,以顺应同性婚姻对国际私法的需求[1](P.134)。不过应该指出的是,欧洲人权法院在2010年6月24日作出的一项判决中认为,对于同性婚姻,成员国无承认的义务。⑨有国家的冲突法立法还规定了法定养老金补偿瑏瑠、婚姻住房和家用器具的法律选择规则,如德国顺
  
  ①
  ②
  ③
  ④
  ⑤
  ⑥⑦⑧
  ⑨瑏瑠
  AudeFiorni,RomeIII-ChoiceofLawinDivorce:IstheEuropeanizationofFamilyLawGoingTooFar?InternationalJournalofLaw,
  PolicyandtheFamily22(2008),p.178.
  CommissionStaffWorkingDocument,Anne*totheproposalforaCouncilRegulationAmendingRegulation(EC)No.2201/2003.http://
  ec.europa.eu/justice/doc_centre/civil/doc/sec_2006_949_en.pdf,visitedonOct.3,2010.
  有关婚姻家庭程序法的立法在有的国家也得到相当的重视,例如英国在2010年1月至4月间,即制定或修订了多项有关家庭程序、儿童保护的条例、规则或命令,http://www.familylawweek.co.uk/site.asp*?i=fo7,访问日期:2010-10-03。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有的国家允许同性缔结婚姻如比利时、西班牙,有的则只允许登记民事同性伙伴关系或注册伴侣关系如英国,而有的国家允许同性之间的结合可以自己选择采取登记结婚、注册或登记同性伴侣关系,或签订同居协议同居,也可以不采取任何法律上的手续而同居,如荷兰。1989年丹麦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注册伴侣法,2001年荷兰修改其婚姻法,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成为中性婚姻法。KatharinaBoele-Woelki,TheNewEuropeanChoice-of-LawRevolution:LessonsfortheUnitedStates?Family
  Law:TheLegalRecognitionofSame-Se*RelationshipsWithintheEuropeanUnion(May,2008)82Tul.L.Rev.1949,p.1963.
  德国2001年2月16日《同性生活伴侣关系法》、瑞士2004年6月18日《同性伴侣关系法》、奥地利共和国《关于经注册的同性伴侣关系的联邦法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德国《民法典施行法》(2010年1月2日修订)第17b条。
  瑞士《关于国际私法的联邦法》(2010年1月1日修订)第65a-d条。
  奥地利共和国《关于国际私法的联邦法》(2009年12月30日修订)第三章家庭法在婚姻法、亲子关系法、监护和保佐外,专设第四节第27a-d条对注册同性伴侣的成立要件与效力、注册同性伴侣的人身效力、财产制以及解除的要件与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适用做了详细规定。
  SchalkandKopfv.Austria(24June,2010),http://www.ccfon.org/view.php?id=1115,visitedonOct.4,2010.
  欧共体法院在审理Mv.CourtofJusticeoftheEuropeanCommunities案中,将离婚后前配偶一方死后,另一方可否向前配偶所属
  工作机构主张申请养老金的问题定性为离婚后果问题,受离婚准据法支配,从而适用离婚准据法希腊法决定有关事项。2004ECJCELE*
  LE*IS24;2004ECRII-1075.
  
  应有关实体法①的立法发展,对上述问题的法律选择规则予以增订。德国民法施行法(2010年修订)第17a条规定:德国境内的婚姻住房及位于德国境内的家用器具,其使用权以及与此相关的禁止进入、禁止接近和禁止接触的命令,依照德国的实体规定。
  直到20世纪中叶,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婚姻的有效性和离婚严加控制,冲突法的规定也多采取适用某一个法律或累积适用双方当事人属人法的做法。随着20世纪末,实体法上出现了有利于婚姻成立以及离婚_的趋势,有关的法律选择规则也趋于灵活。
  2.立法专门化
  有些国家颁布了单行的婚姻家庭冲突法,将有关婚姻家庭冲突法的内容细化,如芬兰、 ……(未完,全文共12198字,当前仅显示290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婚姻家庭法律选择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