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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个做法

发表时间:2011/7/28 10:08:59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个做法

**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建立富有特色的“检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其主要做法是:

一、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该院制定了 《**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罚人员定期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开展。该院在对个案提出社区矫正建议前, 对矫正对象开展人格调查和公开听证,充分收集辖区派出所的管片警察、所在单位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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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与本院相关部门联系, 共同与信访人面对面交流意见,沟通思想,做好息诉罢访。 二是公诉部门在刑事和解工作中引入人民调解,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对在调解组织主持下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的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关从轻处理, 以求运用刑事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三是民行部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2009 年以来,该院开展社会矛盾调解工作127 次, 息访涉法涉诉案件13 件,推行“检调对接”模式办理各类案件56 件,调解成功 34件, 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和案件的处理均予以认同或表示满意。 连续 8 年保持了四川省涉检零上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实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该院成立了未成年人_岗,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指定专人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坚决打击教唆、引诱、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附后条件不起诉后回访帮教等工作,强化对不在学、无职业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机制。 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设立帮教基地,和社区的有关组织联合起来,对未成年人进行帮助和教育。

四、参加重点地区综合治理
该院积极参加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 对排查出来的黑恶_犯罪、“两抢 ……(未完,全文共1472字,当前仅显示9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个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