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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管理机制经验材料

发表时间:2011/7/29 16:49:15
目录/提纲:……
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二、强化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共同抵制传销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二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
三是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宣传
三、健全网络,部门联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一是以基层“两所”营造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以“两委”牵头形成群防群治的创建格局
三是以部门联动打造综合防控的外围环境
四、强化监管,前移关口,切断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载体
一是实施出租屋挂牌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暂住人口管理
三是严惩违规操作者
五、集中力量,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
……

依靠基层 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近年来,某某区的打击传销工作在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及基层居(村)委会的大力配合下,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扼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增大,传销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传销的形式也千变万化,做好防控管理成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局通过建机制,强宣传,重群防,断载体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打击传销工作由被动打击向主动防控转变,使传销窝点及传销分子在城区无立足之地。
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工作机制
按照“建机制、强预防”的指导原则,从建设“平安某某”大局出发,狠抓打击传销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辖区内无影响_的传销活动出现。
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信息共享、各方联动”的打击传销协作机制,制定了《社区打击传销区域协作制度》、《某某区村、居委会打击传销制度》、《某某区“两委两所”查处传销工作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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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余个,张贴《打击传销公告》3000余张,条幅200余条,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生动的语言,形象的画面,自觉远离传销,举报传销,积极参与到防控管理活动中来。
三是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宣传。入户发放创建“禁止传销”宣传材料、举办以“抵制传销,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大型图片展等增强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认识。每季度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近20万人民群众发送打击传销警示信息。发放《群防群治、抵制传销——致全市人民一封公开信》10000余份;打击传销便民联系卡5000余份。
三、健全网络,部门联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我局充分发挥“两委两所”等各职能单位作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做到对传销活动露头便知,快速查处、及时遣返,不留隐患。
一是以基层“两所”营造齐抓共管的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和派出所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切实作到打防结合、守土有责。将“两所”负责人指定为打击传销工作第一责任人,以工商所的“经济户口”及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系统为平台,推行动态式监管模式,实现了分工协作、信息共享、联合执法。
二是以“两委”牵头形成群防群治的创建格局。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点,聘请居委会、村委会干部担任联络员,成立了打击传销联防队,在社区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督,搜集传递传销信息;同时在居民楼相对集中的区域,聘请有责任心的居民担任信息员,提供打传线索。
三是以部门联动打造综合防控的外围环境。形成以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力,民政、教育、通讯等部门配合的打击和防控合力,以防为主,以打为辅,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12315”举报电话和“110”报警点为基础,实现工商与公安的协同联动,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最短时间取缔传销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打击传销执法氛围。
四、强化监管,前移关口,切断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载体
传销活动一再死灰复燃,就在于其生存载体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为此,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创建“无传销社区”14处,从根本上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一是实施出租屋挂牌管理制度。居(村委会)摸清辖区出租屋、宾馆、商场等底数,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拒绝传销承诺书》,并在居(村)委会设置房源信息栏,免费为租赁双方提供服务。如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或委托房屋中介将房屋租赁给他人,要到居(村)委会进行登记,“两委、两所”对房屋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巡查。
二是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对无职业的外来人员办理暂住证时,由暂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备案并协助派出所共同对其进行管理;对有固定职业或从事经营的外来人口,由所在单位或经营门店所在地的工商所开具务工或经营证明,然后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由用工单位或工商所跟踪监管。社区(村)则对暂住人口实行逐一登记、逐一核查、逐一对照照片,严禁无用工单位、无合法居住理由人员在社区暂住。
三是严惩违规操作者。出租屋、闲置厂房及宾馆的所有权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制度》及《拒绝传销承诺书》的有关规定,将其房屋租住给传销人员的,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区综治委通报有关部门对其房屋“停水、停电、停气”,并通报房屋所有权人的所在单位,取消其评先树优的资格。居(村)委会对被“三停”的房屋适时进行反查,并将情况如实填写《传销出租屋整治情况记录表》,如再次发现租住给传销人员的,则上报有关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五、集中力量,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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