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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财政所关于农村涉农资金监管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1/9/25 20:46:51
目录/提纲:……
一、大柳乡财政加强对涉农支农资金监管的做法
2、制定方案,涉农资金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3、多措并举,促进步农支农资金规范管理
1、加强财政监管,确保了涉农支农资金的安全运行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了涉农惠农资金的足领到位
3、监督与管理并重,着力保障涉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4、树立自我监督意识,打造“阳光财政”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开展
二、乡镇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惠农资金多头发放,脱离财政监替视线
二是财政监管的缺位,不利于涉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3、信息的沟通梁道不畅,阻碍了乡镇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的监管
一是赋予乡镇财政部门对补助对象的初审制度
2、依托基层财政优势,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3、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4、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的管理水平
5、建立涉农支农资金长效监管运行机制
……

农村涉农资金监管的实践探索与思考_以湖北省郧县大柳乡财政所为例


近年来,随着惠农强农政策不断出台,国家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入也不断增大,对推动乡镇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而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所职能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新形势下.湖北省郧县大柳乡财政所积极转换财政工作思路,不断强化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折射出乡镇涉农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函需引起注意。

一、大柳乡财政加强对涉农支农资金监管的做法
(一)趁章立制,各项涉农资金不断褥到规范i、建立制度,监督机制逐步形成。
一是依据郧办发【2007 )ao号《关于印发<郧县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的通知》、郧纪发【2009)22号《关于印发<郧县农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先后建立并完善了《财政业务运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预算内及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制度》等六大类25项制度和办法。
二是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的政策解答,分配标准,管理方式和资金发放要求,都制定了不同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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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检查的跟踪监督。二是开展了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财政监管,确保了涉农支农资金的足额到位、合规有效。

3、监督与管理并重,着力保障涉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一方面加大了对涉农项目的监督力度,从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各个环节层层参与,在前期项目论证阶段提出合规性建议,施工阶段严控资金走向,决算阶段严查资金用途的全过程监督。另一方面在财政扶贫、_以工代贩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建立了项月资金直通车制度,严格执行按工程进度拨款的方式,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4、树立自我监督意识,打造“阳光财政”。以“两公开”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涉农资金的有关情况,同时对享受惠农补贴的补助对象个人信息公示上墙,鼓励对虚报冒领、利用职权拉关系等不良现象进行举报。二是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涉农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并将中标单位、个人、物资采购的数量和金额等信息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村财乡管”,确保了农村社会稚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搞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对于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_,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防止村级新增债务的发生,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2007年,全乡各村全面推行了以“村级委托、代理服务、民主监督、三权不变、统一制度、规范核算”为主要内容的“村财民理、乡管村用”的财务、资金“双管代理制”工作。

(四)构建“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平台,全面实施村级财务“双代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开展。为了保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由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民政、各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组建了财政所长兼主任的“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村级设财务报账员12名。由于乡党委、政府的重视,组织机构的落实,宣传到位,从而为全面实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严格遵循“三个原则”,实施“四项改革”,采取“六项措施”,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健康长效运行。首先,确立了“三个原则”,即“依法委托”原则,村级组织与服务中心签订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协议书,依法成立委托契约关系;“无偿服务”原则,为村级代理记账和财务管理发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稳妥推进”原则,先选择村级班子健全,理财小组成员产生合法的村为示范点,取得成效后,逐步推进全乡村级财务代管。其次,实施了“四项改革”,即改革会计管理_,实行专业化管理;改变原始手工记账方式.实行会计记账电算化;改革农村财务“报账式”管理,实行到村“审接制”服务;改革资金管理方式,实行双向监控。第三,采取了“六项措施”,即:实行收人预算管理制,严格村级收入监管;实行收支预算审批制,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未结算事项报告制,杜绝管理漏洞;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工资银行代发制,保证了村组干部薪酬的落实;实行项目资金直达制,确保专款专用。

二、乡镇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涉农资金多头分散,基层财政监管难。目前,负责涉农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部门众多,如水利、林业、农业、扶贫等分属不同部门。但由于各主管部门在涉农资金的立项审批和审核环节沟通协调不够,出现资金分散,多头管理等现象,乡镇财政很难参与监管,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游离于乡镇财政监督之外。

2、惠农资金多头发放,脱离财政监替视线。二是部分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权在各主管部门,补助对象的补贴发放也是由其负责落实,各主管部门难以在行动上达成统一,由此形成了惠农补贴的多头发放。二是财政监管的缺位,不利于涉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政策和资金分配,并发放补贴到户的,存在领取惠农补贴的对象个人信息不公开,还存在个别关系户在落实补贴款项时比一般农户多,没有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信息的沟通梁道不畅,阻碍了乡镇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的监管。例如:农村农机具购置补贴补助对象 ……(未完,全文共4355字,当前仅显示220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财政所关于农村涉农资金监管的实践探索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