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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难点问题探讨

发表时间:2011/10/14 11:06:44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难点问题探讨

自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们从零售许可证管理入手,将其逐步纳入科学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并加强许可证后续监督管理,使广大卷烟零售户能够守法经营,较好地维护了卷烟市场的经营秩序。
  为了维护_,便于弱势_就业。2010年国家局下发了国烟专(2010)23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守法经营的社会弱势_,应适当放宽办证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申请办证,我们在实地核查办证条件、固定经营场所时残疾人都在场,当取得卷烟零售许可证后,残疾人(持证人)往往不知去向,造成持证人和实际经营者身份不符,给许可证日常管理带来许多难题。一旦非法获取许可证的经营户违法经营卷烟被查获,处理起来就比较棘手。因为处理对象是持证人(弱势_),很容易造成互相推诿现象。且不说案件进一步深挖难,就是一个询问笔录制作都难以完成,给行政执法单位的形象带来损害,同时也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上述利用弱势_名义办证的现象主要发生在城区,因为城区是一个都在加速旧城改造,大批新楼房平地而起,大批农民进城就业、陪子女读书,成就了城区市场日益繁荣。因此,要避免这种现象发生,我认为关键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前期核查。实地核查就是“把关”特别重要,对于前来申请办证的弱势_经营场所一律进行认真核查,在正常核查事项的基础上,通过周边经营户、消费者口中进一步了解其经营地点经营业主是否是申办户本人、申办户家庭情况、经营能力、是否丧失体力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判断生活能否自理、是否是精神病人等,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判断是否是本人经营、是否具备照顾情形。
  二、谈话约定。申办户具备了照顾情形,为防止其许可证转让,可以制作谈话笔录,笔录中先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法律经营意识,再明确厉害关系,告知违法违规经营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笔录中重点说明如果发现以后私自转让许可证,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持证户承担。谈话笔录经具备照顾情形的持证户本人签字后归档,能够起到对其约束的作用,为日后取证处理提供依据。
  三、事后监督。同其他持证户一样,弱势_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接受培训后方能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在持证户以后的经营当中,要切实加强许可证后期监管力度 ……(未完,全文共1523字,当前仅显示9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难点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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