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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权登记管理操作办法

发表时间:2011/11/17 18:05:28
目录/提纲:……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
3、其他可以证明林地、林木权属的证明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三)林权证
(四)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4、其他可以证明林权变更或者灭失的证明文件
(一)林权权利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村委会(社区)提出的书面申请直接报乡镇林业站
(二)乡镇林业站对林权权利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3、无权属争议
(四)由乡镇林业站指导申请人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
(五)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村委会(社区)逐级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七)乡镇林业站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一)申请材料
(二)受理林权登记表:
(三)林权证发放登记表
(四)林权登记台帐
(五)公告材料及涉及的异议材料、调查材料、审查意见
(六)其他有关图表、数据资料等文件
……
县林权登记管理操作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沾益县实际,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 沾益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具体业务工作由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林权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 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四条 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五条 初次申请林权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0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由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社区)审核报乡镇林业站;

2、村民小组提出的书面申请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审核报乡镇林业站;

3、村委会(社区)提出的书面申请直接报乡镇林业站。

(二)乡镇林业站对林权权利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登记;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说明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1、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线、林种等数据准确;

2、 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个人的提交依法签订的林地承包或转包合同,集体的提交界线确认书等);

3、无权属争议。

(三)对受理登记的申请,由乡镇林业站安排林业技术、业务人员到现场勘查,勾绘林地权属界线,并填写《林地权属勘查登记表》。

林地位置和范围标注应使用1∶1万地形图。林地位置的标注及边界描述应使用地形图上的小地名,地形图上没有小地名的,可采用当地习惯用的小地名。

现场勘查勾绘的林地权属界线,必须与本乡镇林权电子信息进行核对。若出现与其他宗地重叠的,必须认真查找原因,是本宗地的原因要重新进行勘查勾绘,是其他宗地的原因要组织相关各方核查并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四)由乡镇林业站指导申请人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

(五)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村委会(社区)逐级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六)乡镇林业站审核林权权利人提交的报件,材料齐全、手续完整的,经审核合格报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

(七)乡镇林业站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八)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符合规定,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限期补齐所需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九)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受理林权登记申请后,通知乡镇林业站在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林地所在的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公告栏或醒目的地点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姓名、小地名、面积、四至界线、林种、树种、使用年限,公告要注明县、乡、村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公告期为30天。

属于林种发生变更的,申请登记不需公告。

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受理单位应对其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书面上报上一级单位。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对登记申请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十)公告期满后,乡镇林业站将无异议的公告情况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入林权报件材料中,并将一套完整林权报件材料及林权电子信息报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十一)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将经过公示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县林业局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经县林业局领导审核签署同意意见的,由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制作林权证。

(十二)由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将申请表、林权证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民政府审批、盖章。

(十三)由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所在乡镇林业站发放林权证,并将林权报件材料按要求分别立卷归档。

第八条 办 ……(未完,全文共2671字,当前仅显示16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林权登记管理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