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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税收筹划方法浅析

发表时间:2011/12/16 19:27:28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税收筹划方法浅析


税收筹划是一种综合性的学科,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对纳税人投资、经营和其他活动作出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税收负担,实现税后收益的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_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7月19日,_总理_签署第600号_令,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决定》。新法及其实施条例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实施以来的第六次修改。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税率、申报期限等方面与旧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很大不同,这些差异为个人理财及投资提供了新的筹划空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个人综合竞争能力。另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从而对个人所得税政策也更加关注,哪些收入要缴个人所得税,缴多少,怎么缴,以及如何维护自身利益等一系列问题浮出水面。从维护公民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重视。笔者从七个方面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进行了分析:

1.利用纳税人身份的归属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依照税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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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扣除任何费用:一是偶然所得;二是其他所得;三是股息、红利、股利所得,这三类所得直接用所得乘以20%税率进行缴税外,其他项目的所得都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因些当纳税人取得一项收入时,预测通过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和劳务报酬计税的数额进行比较,选择节税的方案;另外还可以通过扩大费用扣除,把不征个人所得税的各项津贴、补贴范围扩大,减少计税基数,从而减少名义收入,如外籍人员以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标准、为员工支付一定的医药费,单位购置交通工具,减少个人交通费用支出,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通过发票报销的形式少计帐面工资收入。这样既可以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又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此外,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与劳务报酬适用的税率不同,当员工与单位的雇佣关系不稳定时,合理进行选择用工关系,可以在这两者之间进行转换,将纳税收入较高的收入形式转换为纳税收入较低的收入,从而达到节税的效果,规避一定的税收。而且这种筹划方式操作简单,容易被普遍采纳。

表3.8 11个税目税额计算方法:

应税项目
税 率
应纳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月收入-3500或4 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
20%比例税率;但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 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 000元~50 000元,税率30%;超过50 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
①每次收入≤4 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 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③每次劳务报酬所得>20 000元:
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①每次收入≤4 000元:
(每次收入-800)*20%*(1-30%)②每次收入>4 000元:
每次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①每次收入≤4 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 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7.财产租赁所得
20%或10%
每次收入未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修缮费用(800元为限)-准予扣除项目-800
每次收入超过4 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修缮费用(800元为限)-准予扣除项目]*(1-20%)
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或10%)

8.财产转让所得
20%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收入*20%

10.偶然所得
20%
收入*20%

11.其他所得
20%
收入*20%



例2.中国公民王先生在是国内一单位的员工,2011年9月取得工资9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3500)*20%-555=545元。如2011年10月份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标准,多扣除公积金500元,支付医药费500元,则10月份帐面收入少了1000元,调整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345元,少缴了200元税。

例3.中国公民张先生进行了一项设计活动,共取得设计费用6000元,如果以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则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6000*20%)*20%=960元;如果支付单位以工资、薪金形式支付,则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3500)*10%-105=145元,如果张先生与该单位不存在稳定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则可节税815元。

3.利用税率筹划

个人所得税分别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另外,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加征五成,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加征十成。如下表所示:

表3.9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税 率
应税项目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①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 ……(未完,全文共7816字,当前仅显示27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税收筹划方法浅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