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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县花生良种补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1/12/28 13:06:46

县2011年花生良种补贴工作总结
县农牧局

2010年上级安排我县承担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其中繁种田面积1万亩、生产田2万亩,补贴资金共70万元。因上级批复时间较晚,已经过了花生适宜播种期,当年已无法落实,经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将2010年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安排在2011年实施。经过全县各级认真扎实的工作,花生良种补贴落实繁种田补贴面积10000亩,生产田补贴面积11609亩,落实补贴资金61.609万元,项目资金帐户结余8.391万元。2011年我县承担花生良种补贴项目,其中繁种田面积1万亩、生产田1万亩,补贴资金共60万元。因上级批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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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和财政局。根据各乡村的申报时间和“成方连片”的原则,按照花生种植大户、大方、大村、大乡及申报时间的顺序进行统筹安排,即优先安排大户和大方,大村、大乡按种植比例进行参考测算。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申报时间早的乡村和农户,优先安排繁种田。种植花生20亩以上的农户和300亩以上的村在按程序申报的同时,可直接到县农牧局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贴金额及供种量
由于春季花生种子市场价格为原种每斤6元,生产种每斤5元,按原要求补贴后,农民购原种或生产种均需支付4.75元/斤,据调查,当时商品花生价格为2.7-2.8元/斤,由于花生可用自留种生产,如支付4.75元/斤购置种子,农民基本没有购种意愿,这必将影响补贴资金的落实。根据我县实际,并借鉴其他市县的做法,将补贴方式进行改变,即在严格执行每亩补贴金额的情况下,减少每亩供种量,相应增加每斤种子的补贴数额,种子不足部分由农户自购。为提高农民的购种积极性,补贴后,农民支付的种子价格应低于商品花生的价格,同时考虑计价和称重方便等因素,确定原种每斤补贴4元,每亩供种12.5斤;生产种每斤补贴2.5元,每亩供种4斤。
4、及时供种
播种前供种企业根据供种清册送种到村,以购种差价方式进行补贴,即农户购种时扣除补贴后,只支付剩余部分,原种支付2元/斤,生产种支付2.5元/斤。农户或农户代表购种时出示身份证,在清册上签名并按手印,每村完成供种后,在清册上加盖村委会公章。
5、加强监管,进行公示
项目资金设立专帐,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了专款专用。各项目村对补贴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搞好技术培训和指导
技术服务小组及时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并对种植大户给予更多技术支持。在花生生长的关键时期深入乡村和田间地头巡回指导,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实现了增产增收。
四、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落实繁种田补贴面积10000亩,生产田补贴面积11609亩,落实补贴资金61.609万元。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优良品种的种植面积,种植技术也得到推广普及,带动了全县花生生产的发展。今年全县种植花生3.67万亩,亩产209公斤,比去年增加22公斤,总产0.77万吨,比去年增加0. ……(未完,全文共1977字,当前仅显示125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1年全县花生良种补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