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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建议(政协提案)

发表时间:2012/3/24 12:03:52
目录/提纲:……
一是加大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
二是加大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
三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四是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五是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的投入
一是通过立法保证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
二是建立高水平的农业保险体系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_,为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是完善财政支农工作的可考核价体系
五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农监督机制
三是要加强审计监督,保证支农资金合理规范地使用,并获得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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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建议(政协提案)


内容:近年来,河北省财政支农支出的绝对额逐年稳定增长,从2007年的329.8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549.58亿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总量从2007年的111.9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24.43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呈逐年增长趋势,从2007年的7.43%增长到2010年的10.81%。逐年加大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表明了河北省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然而,我省现有财政支农资金的供应量与现实需要仍有很大差距,财政支农资金的缺口依旧较大,总体水平较低,人均财政支农资金更低,相当于_、上海的1/9,无法满足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客观需要。
据相关研究表明,河北省财政支农各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的大小依次是: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业科技三项用费、农村救济费。但是,各部分资金的弹性大小依次: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村救济费。其中,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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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比其他支出中的最低支出还要低,说明河北省的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投入力度不够。长此以往,会造成河北省的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业整体缺乏竞争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低。因此应该提高我省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支出总量和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科技促进农业的发展。在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研发的同时,加大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培训场所,有必要的试验、检测仪器和可依托的试验示范基地。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对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对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和高新科技示范等项目,对农业的总体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总量基本上呈上升趋势,由1996的2995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82723万元,但是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比较小,最高年份也只有1.29%(1996年),且基础上呈逐年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1.29,下降到2008年的0.44%,下降了0.85个百分点。因此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优先和重点发展畜牧业、果品业和蔬菜业,鼓励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建设;继续改造中低产田,营造防护林,改良土壤,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培育特色主导产业,调整农村的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
四是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目前,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率为58.6%,与沿海其他省份相比相对较低。要坚持农业产业化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新民居建设相结合、与产业聚集区发展相结合、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思路,把扶持壮大农产品的加工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内容;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主要形式;把培植知名品牌作为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载体;把建设示范园区和生产基地作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聚集的重要方式,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省级财政应对产业链的薄弱环节给予重点支持,安排专项资金,以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解决农业产业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健康发展。
五是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建设的投入。农村公共事业是和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还关系到农村、农民的精神文化。通过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如教育、医疗、基础建设等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促进农业发展,进而达到反哺农业的效果。目前,河北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农村基础教育落后等,究其原因还是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因此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主要投向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医疗_建设,农村基础教育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另外,要构建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一是通过立法保证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在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资金支持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保障,也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随意性较强。当农业生产出现问题了,政府自然会关注农业,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力度;当问题解决了,政府对农业的关注程度降低,投入力度也随之降低。这样不利于“三农”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应该研究制定专门的法律对财政支农资金做出保障,从制度源头上保证财政支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我省也应在这方面作出积极尝试。首先,应切实落实_关于农业投入方面的政策要求,并将其纳入工作评价和考核体系之中。其次,应结合本省农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划定农业投入资金占参政收入资比例和增长幅度,增强刚性的约束,促进农业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是建立高水平的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是对农业生产的对象(动植物)因遭受风险损失而给予补偿的一种方式,是降 ……(未完,全文共4113字,当前仅显示20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的建议(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