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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务输出信用担保咨询中心章程

发表时间:2012/4/13 14:31:46

县劳务输出信用担保咨询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保劳务输出信用担保咨询中心的正常运转,更好地为我县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提供信用担保咨询活动,增强劳务输出人员的就业竞争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尽快就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泰顺县“农民知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并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劳务输出信用担保咨询中心,仅为具有“泰顺县劳务输出诚信担保证书”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聘用者,担保因受聘者诚信问题而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一定限额内的经济赔偿责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记和建档工作;
  4、负责受理对已提供诚信担保对象的各种轻微民事投诉和核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担保范围,及时为受害者提供损失赔偿;
  5、负责做好有关诚信担保的咨询服务工作;
  6、积极配合做好农民知识化培训相关工作。
  第三章 资金保障和担保额度
  第六条:县财政一次性拨付10万元存入专户作为诚信担保资金;不足10万元的,县财政在年初予以补足10万元。中心在年终对专户进行结算,多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县信用担保咨询中心帐户存款余额最低不得少于2万元。
  第七条:每份诚信担保证书的担保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
  第四章 诚信担保的对象及要求
  第八条:申请诚信担保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泰顺籍或配偶为泰顺籍并定居在泰顺且户口迁入我县的外籍人员;
  2、经过农民技能培训中心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专业技能证书的;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劳务输出人员可到县信用担保咨询中心领取诚信担保申请书,并经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核查签署意见后,报县信用担保咨询中心审核审批,发给“泰顺县劳务输出诚信担保证书”,县政府予以提供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诚信担保。
  第九条:获得诚信担保的人员,要在找到工作岗位后5天内及时向县信用担保咨询中心如实反馈以下情况:具体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从事职业(工种)、雇主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第十条:获得诚信担保的人员,要遵纪守法,诚信守实,严格履行与雇主间签订的劳务合同。
  第十一条:获得诚信担保的人员,因没有遵守诚信诺言,县信用担保咨询中心为此作了赔偿的,将予以收回诚信担保证书(或登报注销),并取销其再次获得诚信担保的资格,同时将收回或注销诚信担保证书的原因在《泰顺报》上登报。
  第五章 理赔范围与程序
  第十二条:私人和企业主聘得具有“泰顺县劳务输出诚信担保证书”的人员后,因受聘者的诚信问题,使财产直接受到损失且无法直接向受聘者索赔的,县信用担 ……(未完,全文共1754字,当前仅显示11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劳务输出信用担保咨询中心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