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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两非”责任书(卫生院与科室签订)

发表时间:2012/4/19 16:00:24

*** 卫 生 院
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工 作 责 任 书
计划生育“两非”责任书(卫生院与科室签订)

室:
为切实加强我院禁止非医学需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严禁未经批准对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包括供给人流药品;加强流产药品的管理,建立流产药品出售、使用登记制度。
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建立健全《B超管理制度》和《门诊登记制度》,对我院B超进行登记备案,严格执行门诊登记制度。
四、对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为育龄妇女摘取宫内节育器、出具假证明、施行假手术的科室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分娩报告制度。接生人员在孕妇住院分娩过程中,认真查验孕妇的《生育证》和《身份证》,并在接生登记簿上及时、准确登记生育证、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对不能提供生育证和生育女婴的育妇,在最短时间内向院部领导汇报, ……(未完,全文共644字,当前仅显示4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计划生育“两非”责任书(卫生院与科室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