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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12/4/26 8:24:51
目录/提纲:……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能动作用
(一)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
(二)理顺关系,完善机制,促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化
(三)灵通信息,抓好落实,实现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
二、把握形势,互相支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案件移送少,案件移送比率低
二是大案移送多,小案移送少
三是主动移送的少,被动移送的多
二是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尚不完备
一要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办案协作制度
三是建立经济案件查处抄报制度
二要明确责任,强化力度
三、创新思路,标本兼治,发挥办案工作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
一要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的关系
二要正确把握和处理查与帮的关系
三要正确把握和处理惩治腐败与保障权利的关系
……

在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能动作用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2007年,我县就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纪委、组织、政法委、公检法等多个部门参与其中。主要职责是协调全县范围内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但是,这些年来,我们也一直没有开过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反腐败协调小组形同虚设,没有发挥真正的协调作用。我认为,从今年开始,我们要在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议事规则的基础上,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协调作用的发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密切配合,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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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研究确定的,因此,我们每个成员单位和相关负责同志都要认清形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好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今年,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将按制度规定正常展开,我们将坚持每半年一次例会,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随时调度,要相互通报本单位查办的涉及党员干部案件情况,相互移交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协调好沟通好在法纪交叉案件中的分歧,解决好干扰办案的各种问题,使协调小组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把握形势,互相支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案件查处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协作办案中是一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代替不了谁,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基础上的一种有机组合。实践证明,没有多方的相互信任和支持,就不可能做好新时期案件查处工作。近年来,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在查办案件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查办案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从我县目前案件查办情况看,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相关部门联系还不够紧密,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全市案件查处的效果和质量。目前查办案件工作存在如下几方面现状:  

一是案件移送少,案件移送比率低。从最近几年案件查处情况看,纪检监察和检察等机关之间通过协作,相互之间案件移送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从整体案件数量上来讲,部门直查案件居多,案件移送量不高,案件移送比率偏低。  

二是大案移送多,小案移送少。在现实工作中,有影响的案件,基本上都能做到及时移送,及时处理。而一些小案件,由于影响小,不被广大群众所知,容易被忽视,在移送方面做得就不够理想。事实上,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所查办的案件中,小案占的比例接近百分之九十。小案看似小,却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处理不好最能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_。   

三是主动移送的少,被动移送的多。在已移送的案件中,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相互主动移送的很少,基本上都是在案件处理阶段遇到了一些麻烦、一定的阻力或者是其它的一些原因时,才进行移送,寻求检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配合。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在遇到检查或上级有专门要求时才被动移送的。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案件的移送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加上受部门保护主义和利益驱动因素影响,致使应该移送的案件没有移送。二是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移送机制尚不完备。虽然上级已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案件和案件线索工作中相互协作配合的规定》,但落实得并不理想。三是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案件的立案标准、认定事实和证据等执法认识上不统一,也使得有些案件不能及时移送。   

为避免上述因素对案件工作的影响,我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要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细化移送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标准,逐项落实文件要求,工商、国税、地税等也要参照上述规定,理顺好案件移送关系,做好案件线索反馈,让案件移送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办案协作制度。要进一步理顺执法执纪单位整体联动的办案协作机制。今后在查办典型违纪案件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商请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办案程序,对一些重点环节进行引导侦查,通过双方协助,深挖案源,争取大要案的突破。同时检察机关在案件初核和立案调查中发现涉嫌违纪的,也要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沟通,做到不丢不漏;三是建立经济案件查处抄报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办理的经济案件要及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所办此类案件也要及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互通情况,争取主动,确保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的人和单位能得到及时查处,最大限度的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二要明确责任,强化力度。要 ……(未完,全文共4167字,当前仅显示21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