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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关于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情况总结

发表时间:2012/7/22 21:36:28
目录/提纲:……
一、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构建覆盖全程的调解机制
二、重视释明权的运用,争取配合理解
三、找准调解切入点,提高调解效率
四、善于换位思考,做到情法交融
五、借力第三方调解,加强诉调对接
……
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情况总结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党支部

医疗纠纷由于案情复杂,专业性强,医患矛盾激烈,导致该类案件成为矛盾最为尖锐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为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维护稳定,江津区人民法院大力探索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新举措,并初见成效。2011年度,我院共审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7件,以调解结案3件;2012年1-5月份,我庭共审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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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以避免患方因不理解而将矛盾转化至法院,从而增加调解难度;同时,要引导医疗机构理性应诉,积极配合法院调解工作,及时提供有关病历、住院志及病程记录等由医方保管的资料。只有这样通过释明权充分的运用才能取得医患双方对法院调解工作的理解信任,从而便于法院调解的开展。
三、找准调解切入点,提高调解效率。医疗纠纷案件调解困难的原因主要在于该类案件多涉及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给患者方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导致部分患者不能正确面对损害后果,不愿接受调解,即使接受了经济补偿方式,也会盲目的“漫天要价”。而院方则普遍存在 “让步就等于承认过错”的观念,担心某一案件调解过程中的妥协和让步,会引起同类案件的连锁反应,故对调解持谨慎态度。为此,法院要善于把握双方的心态,自己心里对赔偿金额有个较为准确的判断,了解患方的赔偿金额底限,探求院方的接受底限,在取得双方都认可的情形下,促使医方在赔偿或补偿数额上作出让步,从而达到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一致。
四、善于换位思考,做到情法交融。法院在调解时,要充分体谅患者及亲属因病痛或亲人的离世而带来的身心上的痛苦,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适时进行安抚并引导当事人争取对待事故结果;同时又要对医疗机构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其体会患者痛楚,激起其同情心理和社会责任感,缓和双方紧张气氛,彼此以真心换理解,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
五、借力第三方调解,加强诉调对接。由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 ……(未完,全文共1267字,当前仅显示8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关于医疗纠纷案件调解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