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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近三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2/9/18 20:14:13
目录/提纲:……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
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
二是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二是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
……

近三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2年3月

2009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10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_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_,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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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0件 7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424 件 731人;2011年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6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2件739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
二是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批捕起诉环节坚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市场秩序等案件坚决果断出手。尤其是“两抢一盗”案件、危害校园安全案件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决不手软。三年来,从重从快处理了“城北敲头案”、“517持刀闯校案”、“杨某等18人的孕妇团伙案“、“郑某等21人的组织卖淫、拐卖妇女、协助卖淫团伙案”等严重刑事an件。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an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督。2009年立案监督8人,撤案监督16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增诉罪名15人;2010年立案监督14人,撤案监督26件。2011年,立案监督14件14人,撤案监督12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
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09年依法查处杭州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010年8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2011年3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
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09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 ……(未完,全文共3395字,当前仅显示171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近三年个人思想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