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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发表时间:2012/11/20 16:08:05
目录/提纲:……
2、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3、坚持学习制度,科室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并有记录
5、积极参加上级、本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工、青、妇等群团活动
7、执行局请休假、考勤制度
9、认真执行《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1、每月按时搜集、整理、报送全局性的工作计划、信息
2、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对议定事项的承办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3、按时起草或参与起草、修改全局性的报告和文件
4、组织和开展调查研究、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工作
7、做好机关各项后勤服务工作,坚持按规定办事
1、认真测算和编制全市财政预算收支草案,审核汇总全市及市级财政预决算
4、预算拨款按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
7、认真编报各种报表、资料,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7、认真编报各种报表,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5、加强镇(区)财政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9、做好雷公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各种报表编报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9、认真编报各类报表,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7、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9、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10、认真编报各类报表,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
扬财[2011]51号

关于印发《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扬中市财政局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财政 考核 通知
抄 送:各镇(区)财政所
扬中市财政局机关
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稿)

为认真贯彻《国家公务员法》,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树立“勤政、廉洁、高效、创新”的财政干部形象。结合财政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分为共同部分(含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宣传调研、民意测评)和业务工作目标两部分。
考核办法:采取指标量化双百分考核制,即共同部分和业务工作目标部分各100分。达到考核标准的得基本分,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扣分。考核工作采取集中考核、平时考核、民意测评等形式。每半年由科室进行自考自评,年终进行集中考核,由局考核小组负责;平时考核由局效能监察小组就有关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做好记录,并作为半年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半年和全年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综合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奖惩办法:根据考核评比结果,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与市政府“双文明”考核奖金挂钩,并作为科室、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以各单位年终考评得分进行奖励,各科室(中心)要针对各自工作职责,考核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同时,按考评位次确定15%-20%的单位评选先进集体,按干部职工总数的15%左右评选先进个人。考评得分低于综合考评平均分的80%以下的,为“不满意”单位,给予扣减人均考评奖金基数的20%的处罚。连续两年受到处罚,同时又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或由实职改为虚职,或进行降职留用。
共同部分:(100分)

1、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服从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4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造成计算机、全局网络损坏的,有一次扣2分;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有炒股、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行为的,有一次扣1分;被市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有一次扣3分。
1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x_m事件。(6分)
达到要求得满分。工作时间内办公室无人时不关门窗造成失窃有一次全扣分;下班后办公室门窗、空调、电脑、电灯、电扇未关有一次扣1分;个人责任损坏公物一次扣2分;丢失文件资料一份扣1分;电线乱接乱插发现一次扣0.5分,造成事故视情节轻重扣2-5分。
12、年终对局各科室(中心)进行民意测评,测评得分按比例进行测算。(10分)

业务工作目标部分:(100分)

办 公 室

1、每月按时搜集、整理、报送全局性的工作计划、信息。
达到要求得10分。延误一次扣1分。
2、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安排,对议定事项的承办情况进行催办、督办。修订和完善局相关制度,并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达到要求得15分。修订、催办、督办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局工作开展的有一次扣1-2分。制度检查考核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3、按时起草或参与起草、修改全局性的报告和文件。
达到要求得10分。达不到要求或完成不及时酌情扣分。
4、组织和开展调查研究、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工作。全年编写《扬中财政简报》10期,信息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不少于12篇次,做好《扬中快报》财政专刊工作。
达到要求得15分。《扬中财政简报》少一期扣1分,信息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少一篇扣1分,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一篇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加1分,被省评为先进集体加2分,被本市市委办、市政府办评为先进加1分。
5、加强局机关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每半年提供1篇财务分析;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并按要求建好安全工作台账。
达到要求得10分。财务核算出现差错一笔次扣1分,财务分析少一篇扣1.5分;固定资产台帐不健全扣1分;因责任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有一起扣2分;年终上级相关单位检查安全台账不符合要求,扣1分。
6、文件收、发、传及时,文件归档、立卷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文件材料打复印及时、准确,会议通知、安排及时到位,加强网lxx管理,确保安全、b_m。
达到要求得10分。文件收发不及时发现一次扣0.5分,当年文书立卷归档达不到时间要求扣2分,累计扣完为止;文档管理工作受上级表彰加1分;会议通知不及时,经查实确属工作失误的,有一次扣0.5分;网络工作受省市表彰加1-2分;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网络a全事故,有一起扣2分。
7、做好机关各项后勤服务工作,坚持按规定办事。
达到要求得10分。违反机关公务用车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安排车辆,有一次扣1分;来人接待、服务不周到造成不良影响,有一次扣1分。食堂卫生检查不达标,有一次扣0.5分;印鉴管理出现失误的,有一次扣1分。
8、牵头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办结达100%,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力争97%。
达到要求得10分。建议、提案有一件不满意扣1分。
9、认真贯彻落实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好《扬中市法治财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达到要求得10分。未完成法治财政目标任务的根据《扬中市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扣分,在省厅考核中加减分的科室相应加减分。
预算科(国库科)

1、认真测算和编制全市财政预算收支草案,审核汇总全市及市级财政预决算。及时准确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了解税收收入的申报及其征收入库情况,密切关注收入结构变化;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和用途拨款;加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调查,按季搞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分析,并于季末10日内提出书面报告。
达到要求得20分。预算收支草案编制和预决算审核汇总出现差错的,有一笔扣1分;财政收支和收入结构变化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并提供给领导参谋的,有一次扣1分;拨款有随意性现象的,有一次扣1分;收支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少一篇扣2分,提供不及时扣0.5分,各项数据反映不准确,有一次扣0.5分。
2、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规范支付流程,在科室审核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间审核用款单位的用款计划,并及时批转到相关部门。认真复核各业务科室传送的直接支付是否按规定办理,不符合规定的应予以退回重报。认真调查研究,拟定科学、合理的方案,不断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和制度。
达到要求得15分。达不到要求,出现一次差错扣0.5分;督促用款单位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确保直接支付率不低于80%。
直接支付率每低于3个百分点扣0.5分,每提高3个百分点加0.5分。
3、认真及时组织编制市直各单位部门预算,不断改进编制方式,规范编制程序,制定统一口径和标准,确保预算公开透明、公正合理;根据年初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复预算。按规定起始时间要求,30日内完成各单位部门预算批复工作。
达到要求得15分。单位上报部门预算存在错误未审核出的有一次扣1分;按有效工作日,部门预算批复迟2天扣1分。
4、预算拨款按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抓好财政资金调度和审核把关工作,按序时进度和审批程序拨款。
达到要求得15分。正常经费使用计划未按序时进度审核传送的有一次扣0.5分;专项经费审批手续不完备办理拨付的有一次扣0.5分;资金调度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有一次扣1分。
5、认真开展市镇财政_运行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建立基础资料台账,根据财政_改革和财税政策的调整及时提出相关方案和措施建议,按政策及_规定准确结算镇(区)财力。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有问题分析、有解决办法或建议。
达到要求得15分。财源状况专项调查基础资料台账少一项扣2分。镇级财政_运行情况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建议不及时扣2分;_结算不准确有一次扣2分,少一篇调查报告扣2分。
6、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罚没物资管理工作,建好罚没物资和票据领、销、存台账,做到账款、账实相符。
达到要求得5分。台账建立不完善有一项扣2分,物资处理不规范有一次扣1分。
7、认真编报各种报表、资料,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达到要求得5分。报表编报及其他工作在市局以上评比中获奖加1-2分,参加省级以上会议交流的加2-4分。
8、认真贯彻落实_《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好《扬中市法治财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达到要求得10分。未完成法治财政目标任务的根据《扬中市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扣分,在省厅考核中加减分的科室相应加减分。

行 财 科

1、按规定时间完成局核定的收入任务。
完成任务得5分。达不到序时进度或规定时间要求的每项次扣0.5分;全年提前(未)完成任务每项次加(扣)1分。
2、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统一政策、标准和口径安排部门所需经费,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部门预算。加强部门预算单位的财务检查和管理,每半年形成书面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提出加强管理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
达到要求得15分。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部门情况掌握不全造成工作差错有一起扣1分;单位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有一个扣1分;全年无财务检查记录扣1分,财务分析报告少一篇扣1分。
3、按集中支付流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审核下达用款计划,并及时审核批转直接支付用 ……(未完,全文共22328字,当前仅显示401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财政机关科室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