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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四治”相关制度体系

发表时间:2012/12/26 14:46:42
目录/提纲:……
3、专项调查:主要了解干部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
(二)违反决策程序,超越权限,使用大额资金
(三)财会人员违反财务审批程序,擅自报销、转借和动用单位资金
(四)每年局领导干部要将廉洁自律情况作述廉报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不准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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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四治”相关制度体系

领导干部反向测评“德”的考核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德行修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_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沈河区卫生局局领导班子及所属医疗院所站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评价领导干部公领域和私领域的德行,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表现情况。
第四条 对领导干部德行评价主要采取考核(察)组谈话、民主测评、专项调查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出具五个报告的形式进行。
1、考核(察)组谈话:由党委派出考核(察)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组织谈话,对考核(察)对象德行表现情况进行了解。
2、民主测评:主要了解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的表现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正反向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正向测评主要通过设置正向指标,确定好、较好、一般、差、不了解五个等次对干部德行进行评价,并按照不同的评价主体设置权重,计算干部德行民主测评得分。反向测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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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以_理论和“_”_想为指导,坚持_,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_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进展。
第三条 选拔任用原则:遵守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依法办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选拔任用条件:坚持_,与时俱进,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能正确行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_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同时熟悉所聘岗位工作,具备履行和驾驭本岗位工作的能力。
第五条 选拔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选拔科级干部前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应由下列人员组成,党委领导、纪检、人事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要按照委党委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局制定选拔干部实施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审批。
3、公布职位。召开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宣布选拔干部实施方案,公布选拔职位、任职条件、选拔的程序,使全体人员了解精神,积极支持,踊跃参加。
4、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报《报名资格审查表》。
5、资格审查。由选拔干部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选人员,并将审查结果向全系统公布。
6、演讲、答辩。组织参选人员在本单位公开演讲和答辩。
7、民主测评。对参选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8、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的结果,经局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9、组织考察:局党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10、确定拟任人选。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由局党委研究确定拟提拔任用人选。
11、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任用人员,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12、决定任命。根据拟任用人员的综合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局党委研究决定具体职位的任命,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备案。
第六条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正常退出机制。首先要把任期制作为干部“能下”的首选制度安排。其次要着力构建组织考核、领导评价、群众评判、y论监督相结合的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机制,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要采取降免、改任非领导职务、离岗学习、提前退休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干部“能下”的渠道。
第七条 其他规定按照《沈河区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沈河区卫生局副科级以上及局属各医疗院、所、站领导干部。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国_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和《沈河区机关人员问责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各基层单位以及其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科室科长(负责人)、各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在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认真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好内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洁自律工作。
第五条 各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条 工作讲求效率,注重实效。能够马上办结的事宜要立即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事宜要在规定范围时限内办结。
第七条 全体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以便随时沟通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对由于通讯不畅造成的延误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 岗位责 ……(未完,全文共6613字,当前仅显示232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卫生局“四治”相关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