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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制度法律问题透视

发表时间:2013/1/7 14:12:34
目录/提纲:……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基本内容
1、事业单位登记的条件
2、事业单位登记的程序
二、事业单位登记制度必要性质疑
二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事业单位“双重法人”现象思考
一是按原事业单位名称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二是进行营业登记
……

论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制度法律问题透视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基本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内涵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是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及其法人资格进行核准登记,并对其登记事项和社会行为实施监督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登记管理主体、客体、_、权利、义务、内容、方式、目的等方面规定的总和。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事业单位登记制度,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包括:《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另外一些政策依据如__办公厅、_办公厅中办发[1996]17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办理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审查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依法保护事业单位与登记事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事业单位登记的条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
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登记,确认其法人资格,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行为。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条件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法规中: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另一个是2005年4月15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6条的规定。
概括起来,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事业单位登记的程序。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
记程序是以法规、规章等形式规定的、申请人与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必须遵守的方法、步骤,是贯彻《条例》精神,维护登记的严肃性、公正性的必要保障。设立登记程序依次分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六个环节。

二、事业单位登记制度必要性质疑
事业单位登记不同于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制度有其必要性。工商登记是特定商事主体对抗其他主体的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主要是对于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资格授予、资格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就具体内容而言,包括关于公司与非公司企业、关于内资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的规定。工商企业的投资主体有:国家、集体、自然人、合伙、以及国外的投资主体。工商登记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通过登记注册,使企业获得市场主体的资格,并明确其权利义务,明确其责任形式、经营活动范围等,为其在市场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协调和各种法律纠纷的处理,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同时,我国的工商登记法律制度一直贯彻着登记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不仅仅为企业建立登记档案,从形式上记载其设立、变更与注销等情况,同时还要对企业的登记行为以及登记后的经营行为进行实质性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方式包括登记过程中的审查,还包括实行登记后的企业年度检验和日常检查监督制度。
监督管理内容主要有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各项登记,是否按照合同、章程和各登记事项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检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检查企业有无其他违法经营活动等等。对有登记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制裁。此项原则的实行,使得我国的企业登记管理法律制度更具有力度,更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和维护市场秩序。[2]事业单位登记也不同于民间组织的登记,民间组织的登记制度有其必要性。一方面其举办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的自然人、法人等,不是单一的国家或者政府,另一方面民间组织的成立和运作关涉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无论是各种协会、学会,还是基金会的成立,都需要经过民间组织登记程序通过国家公权力的确认,获得设立的许可。此外,民间组织登记主管机关还对民间组织的内部治理运作享有监督与检查权,对其是否具有减免赋税资格有认定权,对非营利组织发起捐募活动有许可权,并拥有处分权或解散权。
事业单位并不是多元的社会力量举办的组织机构,而是由单一的主体即国家举办的服务于特定社会公益目标而设立的,按照国际惯例,这种机构并不需要登记,只需要备案即可。这些机构完全是国家设立的公法人财团或者公法人社团,没有私法主体设立的事业单位,况且事业单位的登记还是收费的,更增加了成本,笔者认为,事 ……(未完,全文共5700字,当前仅显示20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制度法律问题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