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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产局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发表时间:2013/1/10 9:27:50
目录/提纲:……
1、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备正确运用各项政策的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有一定的从事案件检查工作的办案经验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制定初核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工作
2、负责案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3、负责案件的呈报、审批
4、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
5、负责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所办案件的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
8、负责指导案件协办人对案件的备案、装订、立卷及归档工作
2、根据案情调查的需要,及时建议提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帮助、指导
4、在案件调查中,根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及时提出车辆及后勤保障建议
3、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扩大或缩小案情
4、严禁向被调查人员、涉案人员或其他人员透露案情和扩散证据材料
5、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宴请、钱物和其他物品
……
文产局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为明确办案工作的职责权限,增强案件主办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办案效能,规范办案程序,根据《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_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案件主办人制度是指案件在了解、初核及调查过程中,由一名案件检查人负责对案件的调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3、负责案件的呈报、审批。
4、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
5、负责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所办案件的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
7、依法做好涉案违纪款物的暂扣、非法所得的追缴、责令退赔、没收等处理工作。
8、负责指导案件协办人对案件的备案、装订、立卷及归档工作。
第五条 案件主办人的权利:
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必要时可以对与本案有关的人员和物证进行专门录音、拍照、摄像。
2、根据案情调查的需要,及时建议提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帮助、指导。
3、在谈话了解、调查取证期间,有权劝阻无关人员进入办案场所,拒绝非调查人员查阅涉案资料。
4、在案件调查中,根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及时提出车辆及后勤保障建议。
第六条 案件主办人查办案件纪律
1、案件主办人向主管领导负责,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接受其领导和监督。
2、不准对被调查人员或有关人员采取逼供、诱供、体罚或变相体罚、打骂、侮辱人格和使用械具等违纪违法手段。
3、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扩大或缩小案情。
4、严禁向被调查人员、涉案人员或其他人员透露案情和扩散证据材料。
5、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宴请、钱物和其他物品。
【实施程序】
第七条 办案需经过案件线索管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执行、被调查人的申述、案件监督管理8道办案程序。但上述程序只是查办案件的普通程序,情况紧急时,也可能略去前面环节,直接立案, ……(未完,全文共1401字,当前仅显示8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文产局查办案件主办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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