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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

发表时间:2013/1/10 9:29:46
目录/提纲:……
(一)拥护_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坚定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有较强的参与意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一)组织特邀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安排特邀监督员对案件审理进行监督
(一)参加与被调查人的审理谈话
(二)发表建议,提交书面监审意见
(五)遵纪守法,廉洁公正,保守工作秘密
……
区财政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案件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案件审理的方式方法,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区纪委查办案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经区纪委或局党组确定的初核案件与立案案件。
第二章 特邀监督员的聘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聘请特邀监督员由区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征得被聘人员和所在单位同意,经局党组审定,颁发聘书及特邀监督员证。
第六条 特邀监督员原则上聘任期限为两年,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
第七条 特邀监督员的工作联系由办公室负责:
(一)组织特邀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安排特邀监督员对案件审理进行监督;
(三)建立与特邀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通报特邀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工作的情况,取得他们对特邀监督员工作的支持。
第三章 特邀监督员的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八条 为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特邀监督员应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参加与被调查人的审理谈话;
(二)发表建议,提交书面监审意见。
第九条 特邀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监督员在参与审理案件过程中,有权到区直相关部门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二)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予以协助、配合并答复质询;
(三)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
(四)监督员要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五)遵纪守法,廉洁公正,保守工作秘密。
第三章 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奖惩
第十条 对忠于职守、成绩突出的特邀监督员予以表彰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阻挠特邀 ……(未完,全文共1192字,当前仅显示7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财政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