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乡镇社区/水利/统计/财税统计/质检/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街道水利普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3/1/21 15:11:45
目录/提纲:……
一、普查表填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二、普查表审核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三、普查表抽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
(一)数据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二)数据抽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一、工作会议制度
二、工作联系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信息报送制度
五、档案管理制度
……
街道水利普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街道普查办公室建立普查质量控制管理责任制,由街道普查办对普查中每个环节实施统一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质量管理人员应了解普查工作各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质量管理措施,熟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
一、普查表填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每个普查对象要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普查表的接收、内部协调和报送工作。
2.重点对象可试填草表,街道普查办按有关填报规定对草表的每一个调查项目以及每一个指标和代码进行详细审查,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无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的情况下,再填写正式表。
3.普查对象的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负责,填报人员及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信息进行把关审核后,逐一签名。普查对象(除个体工商户)内部审核实施三级审核制度,即填表人自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和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填表人按填表规定填写各项普查表格并对填报的表格进行自检,包括普查表的项目、编码、属性标识、各指标的计量单位以及文字表述等。部门负责人自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逻辑性,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对普查数据负责,对填报表格进行整体审核,并签字盖章。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名录库,是防止漏报、重报、错报的重要措施,是正确录入和汇总普查数据的基础。因此,在普查数据录入前,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和名录库的建库工作,普查人员与数据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下大力气搞准普查单位数,保证做到单位不重不漏,各项属性准确无误。
2.加强基层表数据的人工审核。基层表数据应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合格方可交付录入人员。人工审核由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完成。审核人员与录入人员之间应建立交接验收制度。
3.对普查综合汇总数据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要进行人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4.加强汇总表的审核,把住综合审核关。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分析综合汇总表的信息,及时发现基层数据中的问题,并在数据上报前,对主要综合数据和主要的统计分组数据进行合理性检验和质量评估。所有数据全部审核完成后,组织有关质量控制人员对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并写出质量评估报告;最后对数据进行整理合并。
(二)数据抽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坚持“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质量控制原则。街道普查办数据质量控制组对全区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数据符合质量控制要求未经审核通过和质量评估的数据不得上报。发现异常情况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给各社区检查核实,对不合格数据退回报送单位重新修改,限时重报。
2.做好定期检查工作。在数据处理、上报阶段要组成检查组,对数据处理各环节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3.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的内容主要为普查表各项指标的录入、复录、审核情况,重点关注填报说明中必填指标项的录入准确情况。街道普查机构要做好各社区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的质量抽查工作。第二阶段数据上报完成后,街道普查机构根据上报数据,核查各社区的审核无误率。



现场调查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普查现场调查、核实、填报等工作,从事现场调查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均应遵照执行。
1.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人选一经选定并培训合格的,原则上不得调整。普查指导员在本级普查办的统一领导下,指导普查员入户调查,对责任区域普查表的填报质量负总责。
2.普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普查的有关工作纪律,普查期间不得无故脱离岗位,有病有事应请假。要落实上级普查机构布置的各项任务,按照计划和日程表,认真完成普查工作。
3.普查人员赴现场调查,原则上须两人以上同行,佩带普查员工作证件,随身携带普查工作手册。要讲文明、有礼貌,谦虚谨慎,衣着整洁,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等。
4.向普查对象发放普查表,指导填报,或经了解普查对象情况后代为填写,代填的数据要符合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并要经普查对象签字认可。各种水利普查表应首先由普查对象内部进行审核,填表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普查员对普查表填报内容的准确性进行现场核实无误后签字;普查指导员对普查员核实后的普查表进行质量审核,重点审核普查信息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技术规定,并签字确认。
5.在现场入户调查过程中,各普查区域应严格按照普查名录逐个入户调查,不得擅自删除普查源。若发现有遗漏的普查对象,应根据规模及性质向其发放普查表,并由普查指导员及时报告区普查办综合组和技术与调查组备案;发现普查对象在普查片区不存在或清查后关闭的,也应由普查指导员及时报告区普查办综合组和技术与调查组备案。
6.要坚持实地调查的原则,逐家、逐项进行调查,现场查验有关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相关原始帐记录,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尽快解决。严禁不经调查,只凭经验或检查记录进行填报,杜绝急于求成、赶进度的做法。
7.普查员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普查指导员联系,普查指导员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时解决问题;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区普查办公室。
8.普查员要做好各类普查表的装订和交接工作。上报的各种普查表,必须有普查员签字和普查指导员审核签字。签字不齐的普查报表,一律拒收,并限期完善签字手续。普查 ……(未完,全文共6220字,当前仅显示21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街道水利普查质量控制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