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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民政工作手册

发表时间:2013/1/22 15:26:52
目录/提纲:……
一、救灾救济.......1
二、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3
三、双拥、优抚、安置.......13
四、基层_.......18
五、行政区划.......20
六、社会团体管理.......??23
七、收养登记.......28
八、地名.......?29
九、婚姻登记.......32
十、老龄工作.......33
十二、民族宗教.......37
十三、殡葬管理.......40
十四、福利彩票…….......?41
十五、民政职业道德.......?42
1、什么是救灾救济?救灾救济是社会救济的合称
8、如何确定灾后民房重建对象?其程序是:(1)灾民自愿申请
10、灾民救济对象核定程序是什么?(1)灾民自愿申请
第二、申请成立登记
第三、发证备案
2、审查
3、核准
4、发证
5、公告
(一)、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二)以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一)由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照1张
(二)当事人或他人直接到县社区服务中心老龄办办理
……

民政工作手册
略阳县民政局编印

二○一○年四月

前 言

根据全县开展的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使民政工作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我局将民政业务范围内最基本、最常用、人民群众最需要了解的民政政策法规编辑成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小册子,发放到全县民政工作窗口、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把民政工作政策、办事程序交给广大人民群众,使其按政策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民政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民政工作者切实履行好“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责。同时,这本小册子还将赠送给有关领导和部门,便于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与支持。
二0一0年四月

编 委 会

顾 问:吴天恩 略阳县民政局局长

主 编:李乐平 略阳县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编:张宝贵 略阳县民政局纪检组长党 杰 略阳县民政局民政股负责人

编 委:闫永杰 张永铭 叶树泉 罗彦萍 庞冬梅 高朋君 徐永波 罗 瑞李建军 曹泰舶 黄秋彦

目 录
一、救灾救济.......1
二、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3
三、双拥、优抚、安置 .......13
四、基层_ .......18
五、行政区划 .......20
六、社会团体管理 .......??23
七、收养登记 .......28
八、地名 .......?29
九、婚姻登记 .......32
十、老龄工作 .......33
十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36

十二、民族z-教 .......37
十三、殡葬管理 .......40
十四、福利彩票…….......?41
十五、民政职业道德 .......?42

一、救灾救济
1、什么是救灾救济?救灾救济是社会救济的合称。救灾即灾害发生过程中或灾后,_为尽量减少损失,保证群众生活而进行的救助工作。社会救济即人们在其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权要求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或实物救济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救灾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什么?救灾工作的基本任务:掌握灾情、发放救灾款物、检查救灾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交流救灾工作经验。

3、什么是救灾款?救灾款发放的原则范围是什么?救灾款是_用于安排灾民生活的专款,是灾民的“救命钱”,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范围是:

(1)重点解决困难灾民生活上无力克服的食、衣、住、医困难。
(2)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
(3)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4)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

4、什么是农作物“受灾面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8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家庭日常实际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

(2)家庭有非生活用品,如电脑、移动电话、摩托车、汽车和养有宠物的。

(3)家庭人均月收入虽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其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经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17、分类施保的对象可分为哪几类?分类施保的对象可分为三类保障对象:
(1)重点保障对象。
(2)特殊保障对象。
(3)基本保障对象。
18、如何确定保障金的发放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分为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两类。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按照其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对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19、城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自觉履行哪些义务?
(1)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按要求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

(2)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社区公益劳动,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3)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要在其申请低保待遇时,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和登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劳动部门和街道、镇(乡)、居委会组织的就业培训。如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其介绍职业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20、对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的予以处罚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资金的,自调查核实清楚后的当月起,取消其低保待遇,并追回已领取的低保金,低保管理审批机关要将其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受理其入保申请。

(2)对未享受低保待遇而无理取闹,不听劝阻,干扰、破坏、侮辱、殴打低保管理审批机关工作人员或阻碍低保管理审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什么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政府对因患病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困难群众给予一定救助的制度。
22、城乡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些?城乡医疗救助的方式有两种:
(1)大病医疗救助。
(2)日常医疗救助。
23、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城市“三无”人员或农村五保对象。
(3)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4)其它特殊困难群众。
24、哪些情况不予救助?(1)因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医疗费用。
(2)享受性医疗费用和购置营养品、保健品等。

(3)有劳动、劳务关系或者具有相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医疗费用(如工伤、交通肇事等)。
(4)其它不予救助的情况。
25、城乡医疗救助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1)由申请人(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3)县民政局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张榜公示。
26、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的标准有哪些?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按照自付部分总额的50%给予救助,但个人最高年救助标准,农村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城市累计不得超过2500元。

(2)二级医院。自付部分5000元(含)以下的按40%给予救助。5000元—10000元(含)的按45%给予救助。10000元以上的按50%给予救助。但最高年救助金额,农村累计不得超过5000元、城市累计不得超过7000元。

(3)三级医院。自付部分5000元(含)以下的按35%给予救助。5000元—10000元(含)的按40%给予救助。10000元以上的按45%给予救助。但最高年救助金额,农村累计不得超过10000元、城市累计不得超过15000元。
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报销后,实行全额救助。
27、城乡困难群众日常医疗救助的标准有哪些?日常医疗救助。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农村五保对象、老弱病残人员以及需长期院外维持治疗的重病人员等,按照300元、500元、农村最高不超过700元、城市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限额标准一次性核发医疗救助卡或医药补助金并直接发放到人,用于该救助对象门诊或购药的补助,余额可结转下年使用。国家规定的传染病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28、办理城乡医疗救助需提供哪些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主)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对象《供养证》、优抚对象《优待证》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件、证明。

(4)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及医疗费用有效凭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证》及当年支付报销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和救助凭证。
(5)其它相关凭证。
29、什么是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
30、临时救助的对象有哪些?临时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其对象主要包括:

(1)城乡低保边缘_。主要是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
(2)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
(3)经当地政府认定需要救助的城乡困难对象。
31、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1)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所受理的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经核实、评议后,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社区访查等方式,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部门。

(3)县民政部门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家庭,应当在2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情况比较紧急的家庭,可采取“特事特议”的方式及时审批并予以临时救助。
32、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1)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出具户口簿、户主身份证。

(3)出具家庭人员收入证明,以及相关单位、部门的医疗或其它凭证、证明等材料。
(4)填写《汉中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33、临时救助的方式和标准临时救助应按照分类施救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的不同类型和程度,一事一议,量入为出,合理确定救助时限和救助标准,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可采取现金救助或实物救助的方式,一般以现金救助为主,且当年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特困对象家庭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临时救助,困难对象家庭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临时救助,一般困难家庭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临时救助。特殊情况,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情况和维持基本生活的实际合理确定。
34、什么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35、农村低保对象的条件是什么?凡属本县常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成员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6、申请农村低保的程序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照“户主本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37、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供哪些材料?由户主本人经村民委员会初审、评议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自然状况、劳动力就业状况、收入状况和贫困原因等。

(2)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 其它相关凭证。如残疾证(需县级及以上部门认定)、优待证等。
38、哪些家庭和人员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39、我县农村低保现分为几个档次?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按照困难程度实施“分档救助”,现分为三档救助,A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B档:家庭成员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C档:除A档、B档以外家庭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
40、五保供养的内涵是什么?五保供养是指: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4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指那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未完,全文共29216字,当前仅显示52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民政局民政工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