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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型医疗保险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发表时间:2013/2/19 15:31:12

储蓄型医疗保险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最初对医疗保险这个题目感兴趣是在公共事业管理的课上,但当时限于时间的原因,没能够充分的展开,所以想在这里谈一下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医疗保险作为我国三大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之一,是我国的财政支出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险一直以个人免费医疗为特征,由于医疗费由国家和企业包揽,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因而药品浪费的问题十分突出。另外,由于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所以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职工便可能失去基本的医疗保障。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探究适合我国现状的医疗保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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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收取不少于2.5%的利息,如果本人去世,个人账户余款可以作为遗产由家属继承,并且免交遗产税,个人账户没有严格的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当储户超过55岁时,只要在个人账户中保持一个最低限额,超过部分可以提取。

之所以这么详细的介绍个人账户是因为我觉得它是储蓄型医疗保险中最具特色的部分。个人账户强调了在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责任,鼓励合理利用医疗服务,减少浪费,克服了传统第三方付费所引起的医疗费不合理的弊端;除此之外,由于个人账户是一种强制性的终生储蓄,老年人的医疗费用由自己年轻时候的储蓄负担,不会转移到子女的头上,这又可以防止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经济负担,解决医保的“代际转移”问题。

大病统筹属于自愿性的保险,对象是所有个人账户的投保者及其直系家属,即根据不同的年龄每人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金设立大病统筹基金,大病统筹会根据不同质量的医疗服务设置各类病床的起付线,如C类病床的起付线是500新元,而条件优于C类病床的B2类病床的起付线是1000新元,投保者的个人医疗费用超过这个起付线后,超过部分个人支付20%,大病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同时大病统筹还设置了封顶线,个人一年的最高补偿是2万新元,医生可获得的最高补偿是7万新元。大病统筹带有商业保险的性质,但它能够克服商业性医疗保险的消费不公平现象,管理的效率较高。

尽管个人账户和大病统筹基金覆盖了绝大多数居民,但仍有一小部分贫苦居民需要得到政府的特别帮助,为此,新加坡政府设立了穷人医疗救助保健基金。保健基金的起始基金2亿新元来源于政府拨款,自设立时起每年追加1亿新元来源于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其中,企业对保健基金的捐款不需纳税。保健基金主要用其利息进行社会医疗救助,并在每所公立医院设有政府委任的委员会,无支付能力支付住院费的穷人可以向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委员会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审议,决定救助金额。一般情况,99%的申请者都能得到救助。穷人的医疗救助保健基金能够减缓医保体系的两极分化,提高服务的社会化程度。

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我国现行的医保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弊端有四点:一,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二,缺乏合理的筹资机制和稳定的经济来源;三,医保的“代际转移”问题日益严重;四,医保体系两极分化。储蓄型医保模式通过三个部分的有 ……(未完,全文共2051字,当前仅显示130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储蓄型医疗保险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