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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评定办法

发表时间:2013/2/20 20:04:03
目录/提纲:……
(一)受理本辖区申报单位的申请
(三)根据《考评细则》,负责对申报单位量化打分
(四)负责对本辖区被评选的“价格诚信单位”回访
(一)负责受理县(区)、州(市)上报的初评、复评意见
(二)负责征询社会各界对通过初评和复评的参评单位的意见,予以复审
(四)负责对核实后的意见和复审意见一并提交省评选委员会审定
(五)负责评选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和其他工作
(一)审议省评选办提交的复审、检查意见
(二)审定“价格诚信单位”
(四)负责评选活动中其他重大问题的审定
(二)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行使经营者价格活动权利
(三)有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考核制度和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机制
(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同行业友善相处,合理竞争
(八)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服从价格主管部门监管
……
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完善价格诚信体系,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公开、公平和公正竞争,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是指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贸、教育、医药卫生、旅游、烟草、交通运输、通信、房地产和餐饮娱乐等行业,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据本办法统一评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价格诚信单位”的评定,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的组织、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委员会由云南省发展和改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
(四)负责评选活动中其他重大问题的审定。
第三章 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评选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的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参加“价格诚信单位”评选。
第八条 价格诚信单位的条件:
(一)两年来,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二)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行使经营者价格活动权利。诚信经营,不搞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
(三)有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考核制度和消费者价格投诉处理机制。配备专(兼)职物价员,并经过价格部门培训;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规定,坚决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明码标价率、实价率和公示率达到100%,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同行业友善相处,合理竞争。不搞价格串通,不低价倾销,不牟取暴利,不搞价格歧视,不哄抬物价,无价格欺诈行为;
(七)举止规范,用语文明,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服从价格主管部门监管。如实提供相关的资料(账簿、票据、台账),无弄虚作假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加评选:
(一)两年内存在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被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
(二)年度内受到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单位负责人在年度内受到刑事处分的。
第四章 程 序
第十条 符合第八条、第九条所列范围和条件的单位,根据所辖地原则,均可到县(区)发改委价格部门提交书面参评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二)申报价格诚信单位材料;
(三)近年来获得政府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授予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五)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价格诚信单位”评选采用百分制评定办法,依据《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考评细则》,开展综合评选。
第十二条 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部门收到申请材料10日内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和初评,将达到标准的单位推荐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部门复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部门进一步评定和筛选后,于10日内将评定意见上报省评选办。对不符合“价格诚信单位”范围和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三条 省评选办依本办法第六条,将全省申请“价格诚信单位”名单及评选意见提交省评选委员会。
第十四条 省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省评选办提交的评选名单及评选意见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单位,由省评选委员会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云南省委宣传部和云南省文明办共同授予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自评定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重新评选。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自授 ……(未完,全文共2751字,当前仅显示17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云南省“价格诚信单位”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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