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煤矿/矿业/计划规划/>>正文

煤矿停电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13/2/27 12:24:43
目录/提纲:……
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
3、1.3.4.4负责协调解决电力及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
3、1.3.4.5负责各种高压供电设施的电气保护检验工作
3、1.3.4.6负责对监测系统和仪表器按规定效验
3、1.3.4.7完成调度室下达的各项电气操作指令性工作
6、1技术保障全面加强煤矿机电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
……
煤矿停电应急预案
山西巴公永丰煤业有限公司
停电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煤矿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煤矿安全、单位稳定和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煤矿应对和处理因电力设备事故、电力设施故障、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与规范在电网发生停电事件下,煤矿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停电应急与处置、电力(临时)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停电是指:电网发生停电或煤矿自身设备故障造成的停电。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停电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维护力度;落实电力安全责任制,积极查找隐患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供电中断会导致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停止工作,易造成以上危害。
停电危险源有:
通风系统:风机型号BK54—6—15,两台45KW,共90KW。
排水系统:水泵型号MD46—30*4,三台30KW,共90KW。
瓦斯监控系统:5KW
保证连续供电,供风机、水泵、瓦斯监控用电。
3 组织机构应急指挥机构
3.1 煤矿停电应急指挥机构
3.1.1 煤矿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煤矿成立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煤矿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张秀峰(矿长、电力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总指挥:冯兰柱(安全副矿长)
马东全(生产副矿长)
石国庆(机电副矿长兼总技术员)
成 员:魏志斌(机电科长)
王文明(停送电联系人)
魏志斌(电工)
矿长不在的情况下由安全矿长负责现场指挥。
3.1.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3.1.3 煤矿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3.1.3.1 矿长(电力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务和任务
矿长是防止灾害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预案贯彻实施,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安全的问题和隐患。
3.1.3.2 安全副矿长的职务和任务
安全副矿长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预案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3.1.3.3 机电副矿长的职责和任务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力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对预防电力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在每季度末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
3.1.3.3.1 根据本预案,对矿井供电、机电业务范围内预防电力事故负责,督促所负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3.1.3.3.2 要掌握矿井供电系统、设备的运转情况,尤其是重点掌握停送电制度的执行情况,为预防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
3.1.3.3.3 完善本矿的供电系统,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电,防雷电工作,绘制供电系统图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对本矿的供电设施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1.3.4 矿机电成员的职责和任务(预防与保障)
3.1.3.4.1 贯彻、落实矿及矿领导对机电工作下达的方针、政策及指示。
3.1.3.4.2 在机电矿长领导下,对煤矿机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及考核。
3.1.3.4.3 牵头全矿的电力物资供应与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保障电力物资齐全,应急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
3.1.3.4.4 负责协调解决电力及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
3.1.3.4.5 负责各种高压供电设施的电气保护检验工作。
3.1.3.4.6 负责对监测系统和仪表器按规定效验。
3.1.3.4.7 完成调度室下达的各项电气操作指令性工作。
3.1.3.4.8 加强产权范围内的供电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绘制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3.1.3.4.9 井上、井下值班电工按照煤矿停电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停电应急工作。
4 停电事件分级
按照停电范围和故障程度,将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II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4.1 I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煤矿进入I级停电事件状态:
(1)双电源(双回路)全停,短时无法恢复供电;
(2)双电源(双回路)全停,短时无法恢复供电,启动自备发电机组供保安负荷;
(3)双电源(双回路)全停,自备发电机组故 ……(未完,全文共3873字,当前仅显示19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煤矿停电应急预案》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