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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3/3/2 22:59:00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三、项目内容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二)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七)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和拨付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三)加强人员培训
(四)转变服务模式
(五)提高服务质量
(六)规范信息报送
(七)加强督导考核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
……

卫生局
财政局
宜卫基妇[2013]26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开发区社发局、财政局:
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全体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安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卫生局 安庆市财政局

2013年2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

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全体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民生工程项目,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_《“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_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城乡居民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和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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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要求,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和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为新生儿提供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和听力筛查,完成新生儿两次访视和42-56天健康检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在3、6、9、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在孕16-24周、25-27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完成2次产后访视和产后42-56天检查;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七)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对工作中发现的Ⅱ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对纳入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患者每年进行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和1次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对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每年进行至少4次的随访评估和1次健康体检。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排查和评估;对发现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负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卫生监督协管
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巡访、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并负责相关信息报告。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和拨付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常住人口人均30元标准筹集,_财政按60%给予补助,省与市县财政各承担20%;岳西县等5个县(市、区)应承担的20%部分由_财政予以补助。
_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在10天内一次性下达;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于每年年初一次性预拨,并根据考核情况据实结算,多扣少补;各市、县(区)应足额安排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城区配套经费由市、区按照3:7进行配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采取按月预拨或按一定比例预拨,年终或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根据卫生、财政部门的考核结果,结算财政补助资金,并于次年1月底之前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
县级财政、卫生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_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规定,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专帐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制度。
3.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一经发现,省、市财政将扣回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成立安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案制定、资金拨付、人员培训、督导考核, ……(未完,全文共4572字,当前仅显示23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安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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