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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3/3/6 15:58:19
目录/提纲:……
(一)严格村级预决算制度管理
七、规范村级“三资”监管委托代理
八、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
十一、建立和完善村级债权债务信息数据库
十二、建立包村财政专管员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机制
十三、建立包村财政专管员资金监管信息反馈制度
十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
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确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提高农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我镇财政职能作用和涉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农村财政财务监管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南海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实施细则》。
一、包村行政干部、村组干部、包村财政专管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预防、减少违规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的发生,保证包村财政专管员正确、高效的实施工作职责,促进农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包村财政专管员要做好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在自身吃透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向广大农民群众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资料、召开各种会议等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_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使农民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一)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政、农业、金融等部门要分工协作,按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农业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统计核实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金融部门负责粮食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按财政部门的通知及时拨付资金,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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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购买人“一本通”存折,对于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及时告知购买人并说明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冒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一经发现镇财政所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各种表、册、卡要妥善保管,整理规范,装订成册,便于查阅。
四、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孤儿、特困人员生活优抚救济。包村财政专管员,配合村委会、镇民政部门负责对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发放对象的核实,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
五、包村财政专管员对项目建设类资金要从申报立项、公示、建设、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管。抓好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向上反馈。
六、包村财政专管员要加强所管辖行政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指导村报账员会计业务,负责对村级收支凭证的审核、票证管理、资金报介、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严格村级预决算制度管理。村级每年年初要制定当年财务收支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包村财政专管员审核,报镇政府审批,报镇级“两个中心”备案,预算一经确定,村级必须严格按预算实施,包村财政专管员负责监督执行。
(二)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数额按村规模大小核定,一般规定在3000元以内,由村报账员负责保管,不得白条抵库和坐支挪用,村级工程建设等所需大额资金必须由包村财政专管员、“两个中心”主任签批意见后方可实行预付,及时进行报账结算。
(三)“两个中心”为村级代理的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租赁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村排涝水费、土地补偿款、上级拨款、财政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各种代收和借款的款项、往来清收款及其他属于村集体统一管理的资金。包村财政专管员要督促村级所取得的所有现金收入存入“两个中心”开设的专门账户,不得坐收坐支,实行用款按程序申请,村级现金由村报账员保管和存取,村级其他人员和包村财政专管员不得保管现金。
(四)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村级办公费、旅差费、电话费、会议费等管理费用,按照镇农村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分线包干到人使用制度。
(五)包村财政专管员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业务审核,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包村财政专管员要及进退回,要求村委会予以纠正,纠正无效的要及时向乡镇主管领导报告,予以处理,包村财政专管员要定期对各村财务收支资产进行稽查,防止“小金库”、账外账。村报账员的原始凭证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逐笔审查签章,每月结账后,包村财政专管员会同村报账员必须将财务进行分项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内部结算凭证管理,村级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实行“缴旧领新”的领购、缴销制,严禁使用自制、自购收据收款,杜绝白条和无据收款。
(七)包村财政专管员对村级会计档案管理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到存档及时,存放有序,专人保管。移交会计档案,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七、规范村级“三资”监管委托代理。包村财政专管员对村级资产类别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资源资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进行登记,全面掌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状况,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村集体资产出售、拍卖、转让,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按照程序统一进入镇“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公开交易,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村级基本建设项目纳入招投标范畴。
八、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政策、法规、条例及规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民负担资金实行“定项限额、总量控制、逐级审批、计划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方案指标分解到户,严禁增项加码,加重农民负担,对增项加码加重农民负担导致农民拒交上访等严重后果的,一概由加码村级组织的党政一把手承担全部责任。规范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程序,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包村财政专管员要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未完,全文共4553字,当前仅显示229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