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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问题

发表时间:2013/3/26 22:28:04
目录/提纲:……
一、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自身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1、在干部素质上,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2、在干部管理上,表现为两个倾向
一是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
二是重使用轻激励的倾向
4、在发挥作用上,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力量显得非常薄弱
5、在工作开展上,存在畏难情绪,影响工作推动
一是在处理工作关系时存在人情心理
二是在面对个人待遇时存在落差心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领导重视,以身作则
2、完善机制,增强工作活力
3、强化实践,提升工作水平
4、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
浅谈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问题

__在十七届_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最近,结合实际,本人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及干部队伍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对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开展自身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作了一些分析和思考。
一、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自身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总的来讲,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工作环境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方面,与过去相比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也印证了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在组织建设方面,落实了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得到全面加强,内设机构进一步规范,增加了机关行政编制,领导班子配备了非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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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反腐倡廉新闻报道工作优秀奖、河池市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呈健康发展的态势,多年的实践锻炼,纪检监察干部经受了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是一支党委、政府信任,干部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干部素质上,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有的干部对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认识不到位,学习态度不够端正,认为理论学习是走过场,不管用,业务学习“以干代学”,临阵磨枪,造成政治理论知识肤浅,业务不熟不精,工作业务能力不强。从办案工作来看,因腐败分子手段的多样性,特别是近几年经济领域的腐败案件仍然较多的形势,办案人员不适应,特别是缺少财务、审计、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有专长的人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辛苦而清贫,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再加上一些腐败分子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有效惩处,因此一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心存顾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服从应付的多,考虑后路的亦多。
2、在干部管理上,表现为两个倾向。一是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少数领导干部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较高, 能严于律己,抓不抓、管不管一个样,都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因此对使用权看得很重,抓得很紧,而对管理权看得平淡,有问题不管,有矛盾也不化解,搞“好人主义”,有歪风不批,有意见不提。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特殊性,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对外部来讲还是不透明的,客观上增加了对纪委监督的难度,纪委更主要是靠内部制度的自我约束,这也导致了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二是重使用轻激励的倾向。评价干部的政绩,缺少一套全面、准确、实事求是的机制和制度,奖惩干部也缺乏一个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一方面“鞭打快牛”,一方面又存在人浮于事,个别同志无所事事,可在提拔重用方面,做事的甚至还不如不做事的。同时,用人机制不完善,干部流动性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年以上的占 35.82%,5 年以上的占53.7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交流“换血”缓慢,“老化”趋势明显,形成了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制”,导致在干部中出现了做纪检监察工作“没奔头”的思想情绪,一定程度造成不能形成奋力争先的竞争氛围。
3、在组织协调上,一方面纪委在“组织协调”的大帽子下,事无巨细,都要亲自抓起,有代替职能部门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工作的倾向;另一方面是难以把各专门机关的力量融合在一起,使得一些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中往往各自为战,互不通气,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如有些案件重复办理,造成不应有的人力、财力浪费。特别是在党纪、政纪和法纪交叉案件的处理衔接上,有时出现移交不及时,甚至不移交等情况,影响了案件查处工作,也影响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4、在发挥作用上,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力量显得非常薄弱。12个乡镇及县直属部门、单位虽然都设立了纪委(纪检组),但个别单位的纪委(纪检组)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大部分单位的纪委(纪检组)只设书记或组长1人,“成了光杆司令”,有的被单位领导“敬而远之”;有的被“拒之门外”,履行不到监督职能;有的事务缠身,兼顾本职工作少,发挥作用不到位;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待遇低于同级干部,工作不好开展,存在着“不想干又出不去”的情况;有的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当作是一种待遇,作为提拔的“跳板”,工作疲于应付。有些乡镇纪委甚至几年没办过一个案子。
5、在工作开展上,存在畏难情绪,影响工作推动。一是在处理工作关系时存在人情心理。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碍于情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有的同志为了处理好上 ……(未完,全文共4142字,当前仅显示20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谈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