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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学校食堂管理十项规定

发表时间:2013/4/24 20:25:26



县学校食堂管理十项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师生就餐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规定。
1、学校食堂一律由学校集体经营管理,不准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2、全县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0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4、加强财务管理。食堂要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立独立专帐,按代办费核算。
5、要将食堂营运情况列入校务公开内容,做到每季度在教职工代表会上或全体教职工会上公布一次,接受师生监督。
6、明确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出食堂管理员、炊事员、保管员、出纳、会计、采购员、清洁工等岗位职责。
7、学校主要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堂商店的经营实施监管,建立日巡查、周检查、月总结的管理制度,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8、严格按照《彬县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彬政教发〔2011〕125号)文件要求,落实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出售、餐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规定。
9、扎实做好营养餐工作。根据《彬县201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营养计划(蛋奶工程)实施方案》(彬政教发【2012】288号)通知精神,按标准每天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提供营养午餐,严禁将营养计划资金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确保专款专用、应助尽助。各学校还要根 ……(未完,全文共883字,当前仅显示5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学校食堂管理十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