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交通/计划规划/>>正文

交通运输系统“三防”预案(2013版)

发表时间:2013/5/6 15:17:13

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预案(2013版)


为促进我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防汛、防洪、防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全系统各单位快速反应能力,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抗灾抢险工作,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预案(2013版)》、《莲都区防汛抗洪预案》,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三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遵循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
第二条 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安全生产、运输行业、建设工程、公路养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公路局、区交通工程质监站、交通工程设计室及区局办公室、运安科、建管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运安科,负责“三防”日常工作,运安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行业管理部门在“三防”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公路管理部门:气象预报台风警报或持续雨天且每天降雨超过 50毫米以上的,要对重要结构物和薄弱环节、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桥涵、隧道、高挡墙、高边坡和地质灾害点、易遭受水毁、水淹路段以及养护施工工程等进行重点检查,做好公路边沟、涵洞的疏通及督促广告单位加固设施,确保人员、物资、机械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灾害发生时,组织人员和机械对被毁公路进行抢修,按先干线、后支线,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努力维护公路畅通。
2.渡口管理部门:气象预报台风警报或未来 24小时降雨量在 50毫米以上的,要提前对重点渡口、渡船等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应急船舶的完好。全面掌握辖区内渡运基本资料,并根据气象预报提前落实停渡、加固等防范措施。
3.交通质监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三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在建工程的“三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气象预报台风警报或未来 24小时降雨量在 50毫米以上的,要通知在建工程启动“三防”检查措施;气象预报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或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和起重作业。
第七条 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下,做好“三防”的各项工作,努力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2.制订“三防”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全行业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实际情况制订“三防”应急预案,如道路受阻、人员撤离、停班停工、设备转移、设施加固、运输保障等相应的应急预案;
3.充分做好“三防”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防灾警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保证指挥机构、抢险人员、物资、经费、车辆(船舶)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及时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抢修道路,做好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督促交通运输施工企业做好人员、财产安全工作,迅速核定受灾损失,制订资金、物资等补助方案,下拨有关物资、经费,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等。
第八条 “三防”准备工作
1.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根据“三防”工作要求,在每年 3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的部署;4月 15日前完成各项准备措施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尽快予以整改。
2.建立完善“三防”指挥和信息网络。要求各单位须建立如手机短信发送平台等快捷的通讯系统,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覆盖到下属各单位;各行业管理单位要覆盖到各企业;各施工企业要覆盖到全体从业人员。通过快捷有效的通讯手段将上级的防灾指令以最快的速度层层传递到一线从业人员。
第九条 应急响应要求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以及交通运输施工企业,在当地防汛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时:各单位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值班电话及相关信息畅通;防汛值班室和电话必须固定,不得随意变动。组织对应急措施、抢险力量与设备等开展全面检查,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
启动Ⅲ级响应时: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驾驶员到岗,值班相关人员不得离开单位所在地。组织人员落实停班、停航、停工、加固、疏浚以及人员转移、设备撤离等具体方案。
启动Ⅱ级响应时:单位领导与“三防”工作相关的各业务处(科)室和“三防”办 ……(未完,全文共3500字,当前仅显示17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交通运输系统“三防”预案(20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