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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案

发表时间:2013/5/23 21:27:25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一)保障目标
(二)保障任务
(三)保障方式
(四)保障标准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
(一)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的条件
(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应当提交的资料
1、申请
4、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的住房或是否享受房改政策相关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社区居委会证明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的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核减程序
四、实物配租
(一)廉租房建设地点及规模
(二)建设标准
(三)项目进度计划
1、组织准备前期阶段(2008年8月26日至10月30日)
2、工程建设阶段(2008年11月1日---2009年8月30日)
(四)实物配租家庭条件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4、家庭中主要劳动者持有残疾人证书且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
5、有重病、慢性传染病人员的家庭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置廉租住房:
1、已享受房改政策的
2、原有私房(含房改房、集资建房)已作拆迁补偿、安置或已转让、出租的
3、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2m2的
4、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导致家庭低收入的
(六)申请实物配租应提交的资料
1、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
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案

为了对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根据《**自治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自治县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6—2010)》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_”_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坚持政府决策、统筹规划、分步解决、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努力构建_和谐社会。
二、目标任务
(一)保障目标。2009年城区常住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m2以下(含15 m2)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保障任务。2009年计划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540户4988人
(三)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实行实物配租。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实物配租的其他家庭,实行发放租赁补贴。对承租公房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行租金核减。
(四)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人均保障15 m2部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行审核,并按5%抽样调查,抽查100%合格后张榜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不属实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县建设局。
  2009年5月7日至5月16日,县建设局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县民政局。
  4、2009年6月2日至7日, 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县建设局。
  5、2009年6月8日至28日,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建设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局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建设局申诉。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核减程序。
1、2009年6月23日至28日,县建设局向经审核符合租赁住房补贴条件的对象发出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通知》。
2、2009年6月29日起,租赁住房补贴的对象应按通知要求自行到市场寻找适合的房源,与房屋出租人须签订统一印制的《房地产租赁合同》,议定房屋租金超过核定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补贴对象自行承担,低于核定补贴标准的,则按实际发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对象到县建设局办理核减手续。
3、双方当事人凭《房地产租赁合同》到县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然后持己登记备案的合同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县建设局按指定的银行将租赁住房补贴款存入补贴对象的银行帐号内。租金核减对象凭县建设局的公房租金核减通知到公房自管单位办理核减。
租金核减对象到公房自管单位办理核减结算后15日内到建设局办理登记。自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机会。
四、实物配租
(一)廉租房建设地点及规模。拟在西园路北侧、圣礅路西侧、健民路东侧投资1200万元,征地1500m2,新建200套10000m2廉租住房,解决新增实物配租房源。
(二)建设标准。按砖混结构建设,建成房屋必须符合国j-a全和质量标准;廉租住房户型以一厅二房为主,配建部分一厅一房户型,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50 m2 之间,厨卫配套;前面安装铝合金窗,其它面安装木窗。木门安齐,水、电、通讯、有线电视线安装到户;墙面和天蓬粉106涂料,地面水泥清光,卫生间安装蹲式便盆一个,地面安瓷砖;小区配备健全的公共娱乐场所、绿地、公厕、垃圾中转站、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平均层高3米,总层数为7层。
(三)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开发建设时间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
1、组织准备前期阶段(2008年8月26日至10月30日)。
具体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办理规划许可证;办理用地批文;委托勘察设计;报环保、消防、人防审批;报审施工图;招投标施工单位和委托监理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和委托监理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办理报建、质监、施工许可手续和工程备案;完成土地清场,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2、工程建设阶段(2008年11月1日---2009年8月30日)。主要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施工及验收。
(四)实物配租家庭条件。除符合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的条件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
1、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2、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其赡养义务人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
4、家庭中主要劳动者持有残疾人证书且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
5、有重病、慢性传染病人员的家庭。
进城务工半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2 m2的农民工家庭,也可申请实物配租。
(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安置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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