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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3/5/31 13:59:41
目录/提纲:……
(三)提出水专项滇池项目组织管理、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四)组织对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制订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和责任制方案
(四)做好行政责任单位、项目(课题)技术承担单位之间沟通的协调事宜
(五)定期向市水专项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课题)管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市水专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协调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子课题之间的技术关系
(三)参与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子课题的论证、检查、评估和验收
(一)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课题)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书的编制工作
(六)接受国家、省、市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及行政责任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
昆明市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滇池项目(以下简称“水专项滇池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项目有序、高效、规范管理,依据《_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06〕62号),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环保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8〕117号),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参与水专项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0〕168号),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专项“十二五”滇池项目(课题)实施管理责任制方案的通知》(昆政办文〔2011〕88号)和《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滇池流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合作协议》,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家组的指导,为地方水专项领导小组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撑,与主题组分工协作,共同负责流域内有关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确保流域内各主题、项目、课题实施不偏离流域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
第五条 市水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共同推进水专项工作,配合国家及省水专项领导小组做好本辖区项目(课题)的立项、管理、验收等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立实施管理办公室,组建技术责任专家组,落实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行政责任单位的责任分工、任务分配;
(二)协调落实水专项滇池项目实施的相关支撑条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提出水专项滇池项目组织管理、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四)组织对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的监督、检查;
(五)配合国家及省水专项领导小组做好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
第六条 滇池流域专家组与国家水专项主题专家组分工协作,共同负责流域内有关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确保流域内各主题、项目、课题实施不偏离流域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根据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成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流域专家组的通知》(环函〔2012〕20号),滇池流域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提出滇池流域内重大示范工程选择和考核指标的建议,协调促进流域内各主题的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及示范与流域相关治污规划和地方治污工程相衔接;
(二)负责提出滇池流域所涉及各主题的项目、课题的阶段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技术建议;
(三)参与滇池流域内项目、课题立项技术审查、论证、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四)参与对水专项年度研究进展报告、年度监督评估自查报告、阶段成果报告、验收报告中涉及流域相关的内容提出建议。
第七条 市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滇池项目(课题)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市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水专项信息的报送、传递和水专项滇池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组织协调;
(二)组织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向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汇报研究进展及阶段性成果;
(三)组织制订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和责任制方案;
(四)做好行政责任单位、项目(课题)技术承担单位之间沟通的协调事宜;
(五)定期向市水专项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课题)管理工作情况;
(六)配合国家及省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做好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的各项相关工作;
(七)完成市水专项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技术责任专家组负责对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的技术把关。技术责任专家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落实市政府及各部门提出的各项“科技需求”,提出“实施方案建议”,设置项目、课题、子课题,制订研究目标和技术经济指标,选定研究内容;
(二)协调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子课题之间的技术关系;
(三)参与水专项滇池项目、课题、子课题的论证、检查、评估和验收;
第九条 行政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职责:
1.提出各自职责中涉及滇池治理方面的科技需求;
2.提出相关项目(课题)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建议;
3.负责各课题示范工程的报批等工作,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依托工程和配套工程等各项保障条件;
4.根据需要向项目(课题)技术承担单位提供或协调解决相关数据资料;
5.组织开展项目(课题)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
6.推进项目(课题)实施及成果的转化应用,定期向市水专项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课题)的实施进展;
7.配合做好项目(课题)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
(二)配合责任单位负责协助牵头责任单位,协调落实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及示范工程实施相关工作。
第十条 项目(课题)技术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课题)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书的编制工作;
(二)严格按照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要求,完成项目(课题)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
(三)具体负责项目(课题)任务的实施,积极与行政责任单位对接,汇报实施进展,并根据行政责任单位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整;
(四)课题技术承担单位负责按照行政责任单位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示范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
(五)配合、协助行政责任单位和相关各部门解决所属研究方向的各项技术问题,积极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六)接受国家、省、市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及行政责任单位的管理、监 ……(未完,全文共4689字,当前仅显示23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昆明市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