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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会议审议工作的规定

发表时间:2013/6/24 11:48:50

祁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会议审议工作的规定
(2003年10月30日祁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2年11月28日祁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规定。
一、议题确定
1、每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办委要提出下一工作年度需要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由办公室综合后,以书面形式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并将意见整理后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写进常委会工作报告。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工作报告,拟定审议事项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
2、在每次常委会会议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9、凡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决议、决定草案和人事安排等重大议题,先由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再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以会议材料的形式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四、会议宣传
10、每次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从祁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抽调人员组成宣传组,会前拟定宣传报道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每次常委会会议举行期间,要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予以报道,重点议题可以摘发和录播委员发言要点。
五、会议审议
12、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时,既要充分表达意见,又要紧扣主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
13、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的有关内容,有选择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会中视察,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的了解。
14、安排与议题相关的“一府两院”领导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15、邀请_、省、市、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正副主席、街道人大联络组正副组长和专家学者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16、实施公民旁听制度,提高审议的透明度。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接受群众监督。
17、对“一府两院”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存在严重失实或消极应付的,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可以提请常委会实行票决制,过半数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汇报不满意的,有关单位应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汇报,重新汇报仍有过半数以上不满意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会议纪律
18、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按照《祁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出席会议。未经批准,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应按有关规定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
19、“一府两院”领导成员、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应按规定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公室要负责督促政府及部门列席会议人员到会。“一府两院”领导成员、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
七、审议意见及督办
20、每次会议由相关办委根据审议内容将组成人员发言整理成审议意见(初稿),由办公室汇总后,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对需要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有关议题的审议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表决。
21、主任会议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并确定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交办,同时,以公报的形式对外公布。
22、县人大常委会以正式文件形式发给承办单位的交办意见,应提出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时限,并报县委常委,抄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县直有关单位。
23、承办单位对审议意见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办理情况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通过。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的审 ……(未完,全文共2370字,当前仅显示15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强和改进会议审议工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