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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3/7/5 16:02:14
目录/提纲:……
一、成立公司自查自纠工作组织
二、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2013年5月)
1、内审组织体系情况
一是审计委员会
二是审计责任人
三是内审部门及其人员配备
四是内审职责与权限
五是内审工作机制
六是内审制度建立情况
2、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内审计划制定及落实
二是内审项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三是报告报送
3、内审结果运用情况
一是问题跟踪整改
二是责任追究
三是辅助管理决策
(三)总公司检查阶段(2013年4月起)
三、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上报要求
(一)自查报告的内容
一是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是处理情况
四是整改措施
(二)附表的填写要求
(三)自查自纠工作整改及追究
(四)自查自纠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是各分公司要尽快制定自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注重效果,督办抽查
三是分清责任,严肃问责
四、自查自纠工作相关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二)完善内控,强化执行力
(三)认真查找,不留死角
(四)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保险机构内部审计检查的通知》(保监稽查[2013]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在全辖开展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公司自查自纠工作组织
1、总公司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总公司成立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查自纠工作在全辖范围内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张云翔
成 员:王启祥、牟文军、马鲁明、赵辉、张宗旺、安中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贯彻落实保监会要求,负责自查方案的组织实施,并对全辖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整改。
办公室主任:牟文军(兼)
办公室副主任:刘效明
成 员:宋建军、姜秀昶、周开蕴、汪洋、沈存磊、刘强、杨鹏、郑素梅、贾悦华、王世山、冯玉芹、时杰、王勃、马国东、马伟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公司稽核监察部。
2、自查自纠责任人及联系人
第一责任人:张云翔
直接责任人:刘效明
工作联系人:徐巍
联系方式:*uwei02@taishanpic.com
联系电话:0531-62308885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的原则,对内审组织体系情况、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内审结果运用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本次自查自纠的时间区间为2012年全年数据,在2012年已实际开展但未出具报告的审计项目,应于2013年5月底之前出具审计报告。本次自查自纠的重点包括:
1、内审组织体系情况。主要检查公司内部审计体系建立情况。一是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建设、人员构成以及成员专业知识等情况。二是审计责任人。重点关注审计责任人职位设立、审计责任人任职、审计责任人任免及向保监会报告等情况。三是内审部门及其人员配备。重点关注内审部门设置、审计部门独立性以及内审人员配备的充足性等情况。四是内审职责与权限。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建立制度,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审计责任人、内部审计部门在内审方面的职责,以及履职情况。五是内审工作机制。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听取审计责任人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审议、审计责任人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等情况。六是内审制度建立情况。重点关注内审人员管理、培训教育、操作规范、审计复议等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2、内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公司内审项目质量及报告报送情况。一是内审计划制定及落实。重点关注年度内审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监管部门要求的各类审计项目开展情况等。二是内审项目的合规性和规范性。重点关注内审项目立项、审计证据获取、工作底稿编写、审计报告起草、问题跟踪整改等环节遵循行业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保险稽查审计指引》等行业稽查审计标准的情况。三是报告报送。重点关注保险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董事及高管人员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风险等情况。
3、内审结果运用情况。主要检查公司内审结果利用效果,包括组织整改、责任追究以及辅助管理决策等情况。一是问题跟踪整改。重点关注公司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以及后续审计情况。二是责任追究。重点关注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三是辅助管理决策。重点关注内审结果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决策依据的情况。
(三)总公司检查阶段(2013年4月起)
对于分公司主动发现问题后主动整改、积极落实责任并有效解决问题的,将按照尽职免责的原则不予重复处罚;对于审计发现问题未认真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于在自查范围内查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积极或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不到位的,总公司将对分公司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总公司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组成联合小组,在全辖开展全面的自查督导和专项检查,督导及检查不受时间限制。
(四)查遗补缺及总结报告阶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26日)
各分公司应严格对照总、分公司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并出具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自查报告应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自查情况,相关审计整改应切实可行,涉及数据的表格应保留数据来源,确保数据可追溯。自查报告和数据表格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签发,于2013年7月15日前上报总公司。
总公司根据自查自纠抽查的情况,对全辖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总结,汇总相关数据表格后编写全辖汇总报告,相关报告和报表由董事长签发并签字后,于2013年7月31日前上报中国保监会稽查局。
三、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上报要求
各分公司须全面、准确、真实的按照规定的模板格式(详见附件)上报书面自查报告和数据表格。
(一)自查报告的内容
自查报告至少应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详细报告分公司自查自纠的组织领导、自查范围、自查内容和工作开展方式、抽样比例等情况。二是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要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保监发〔2007〕26号)、《保险稽查审计指引》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重点内容逐一检查,说明自查发现的问题、性质、涉及金额、涉及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并查找原因。三是处理情况。要与自查发现的问题一一对应,逐案描述具体的处理依据、处理对象(具体机构和责任人)、处罚措施及落实情况。四是整改措施。要逐案修订完善内控制度的具体内容,尚未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等。整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客观划分责任。
(二)附表的填写要求
各分公司要按照填制要求,如实填写并上报附表。一是内审工作自查情况汇总表, ……(未完,全文共4761字,当前仅显示24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保险公司内部审计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