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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的若干思考

发表时间:2013/8/2 9:57:57
目录/提纲:……
一、结合省情,实施收费许可证管理
(一)立法先行,依法管理
(二)通过积极努力,取得支持,为管理奠定了基础
1、收取工本费和收费管理费,提供了经费保障
2、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
3、解决了专项经费
(三)积极探索收费年审的管理模式
二、收费许可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对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法定职责认识不足
(二)缺乏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作保障
(三)依法收费观念淡薄,缺乏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四)管理手段相对落后,致使收费管理信息不够畅通
(五)收费内容变更不及时,给价格检查监督处理带来了难度
(六)收费年审的效果不够明显
三、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充分认识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提升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法定地位
(三)树立人本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四)强化监管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五)建立健全收费许可证管理各项具_度
(六)改革收费年审方式
……
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的若干思考
_省物价局课题组

收费管理工作是价格主管部门的半壁江山,而《收费许可证》(以下简称收费许可证)管理是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社会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的主要任务是:实行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以下简称收费年审)制度,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每3年的换发证工作,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内容,建立收费许可证管理档案。因为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依法收费的凭证,是政府管理收费的有效形式和社会监督的有力武器,也是收费单位购买票据的依据之一;所以,收费许可证管理乃属客观必需。并且由于其在管理上存在诸多不够完善和不规范的问题,故不断提高收费许可证管理水平,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执收者的收费行为,是当前摆在价格主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市)落实收费许可证管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大部分省市未能较好地解决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机构和专项经费问题,致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更面临着许多困难。本文立足我省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部分省市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进一步探讨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提高其管理水平而引发的若干思考。
一、 结合省情,实施收费许可证管理
我国是从1987年开始,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的,经过近18年的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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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值得其他省市借鉴。
1、收取工本费和收费管理费,提供了经费保障。1987年12月我省核定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每证2元;1990年9月将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套20元。1999年1月,财政部批准原国家计委收费许可证正本的收费标准为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70元;2003年5月,财政部下文将收费许可证的副本由原来每份70元提高到每份85元。我省也按照国家的文件规定收取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1992年5月,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设立了收费管理费的收费项目,收费管理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总额计征,公路养路费、车辆通行费按收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征,其余收费项目按收费总额的百分之一计征。目前仍在征收收费管理费的省份如江苏和山东省千分之五,浙江和江西省对财政没有专项安排的市县分别按千分之一和千分之三至五征收。
2、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如1996年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黑龙江省物价局物价收费许可证发放服务中心,按副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6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设立安徽省物价局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年审办公室,具体的收费年审工作委托本局认证中心负责。国家发改委委托价格认证中心审价部6人专门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和年度审验工作。
3、解决了专项经费。2000年以后,大部分省市陆续被取消了收费管理费,一些省市较好地解决了经费来源问题。如安徽省2003年取消收费年审管理费后,为保持衔接,确保收费年审工作的正常开展,省财政厅预算安排省收费年审办公室收费年审经费30万元,收费许可证返还13.5万元,用于收费许可证管理的经费达43.5万元,同时,要求各级财政将收费年审经费列入预算解决。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直单位收费年审经费300万元(收费管理费取消时的年征收额)。国家发改委2004年收费许可证年审经费60万元,加上收费许可证工本费返还每年约28万元共计88万元。
(三)积极探索收费年审的管理模式。
为了进一步做好每年的收费年审工作,我省于1997年4月和1999年2月分别印发了《_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和《_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结论的评定标准》。
收费年审工作是收费许可证管理的重点,依据《_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几年来收费年审工作的实践,逐步总结出一套适合我省收费年审管理工作的路子,其主要做法是:一是收费年审的组织工作。由各级物价、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并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实行分级审验。各级物价、财政部门的领导组成收费年审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资金、收费票据、收费检查、终审组等六个组对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分别进行审验。二是收费年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执行时间及计费单位是否与有权机关批准的收费文件规定相一致;收费许可证正、副本是否齐全,是否实行亮证收费并按规定实行公示;新批或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整的收费标准是否申领收费许可证或办理变更手续;是否按规定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是否按票据栏目填清收费项目、标准、计量单位、数量、金额;是否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形式和费款的使用范围,是否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三是收费年审方式。采取定点送审和上门审验,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四是收费年审应携带材料。每年开展收费年审,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统一布置,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收费单位在收费年审前,应认真如实填报《_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报告书》,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收费许可证副本、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收费年度审验报告书、《票据准购证》、收费票据存根(含学校代办费票据和未使用完的票据)、单位开户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函(包括截止检查日止所使用的所有银行账户个数、开户行、账户、户名、开户依据、资金收入分成比例等情况)、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会计总账与明细账、收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审批文件、收入分成审批文件及有关材料接受审验。五是收费年审结论。对经过收费年审的收费单位,由终审组根据各组审验的情况,在收费许可证副本和审验报告书上分别作出“已审验”、“待整改”、“待处理”的结论,并加盖“某某省(市、县)收费审验专用章”;六是收费年审的查处。对有违法收费行为的单位由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按规定予以查处;对按规定每3年逾期不换证的收费单位,视同无证收费论处;对逾期不接受年审的收费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吊销其收费许可证。
根据《_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结论的评定标准》,规定了收费年审结论分别为完全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收费单位的评定标准。但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与价格检查的结果可能出现矛盾,收费年审结论为完全合格的收费单位在价格检查 ……(未完,全文共9416字,当前仅显示257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强化收费许可证管理的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