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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商品房交易中价格欺诈行为等违法问题的启示

发表时间:2013/8/2 20:00:25
目录/提纲:……
一、引言
二、价格成本与会计成本的概念
三、价格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异同比较
1、两者理论研究角度不同
2、两者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核算范围口径等也不相同
3、会计成本具有可操纵性
四、分析垄断企业的成本、价格形成,探讨使价格成本更趋合理的方法
……
对价格成本与会计成本比较分析的思考
厦门市物价局 刘露露

[摘要] 近年来几次影响较大的价格听证会上,经营者提供的成本数据总是成为消费者质疑和争论的焦点,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价格成本与会计成本的概念,找出其异同之处,从而为更科学地做好成本监审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并通过分析垄断行业经营者成本、价格的形成,探讨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如何使价格成本更趋合理的方法。

[关键词] 价格听证 价格成本 会计成本 垄断经营 成本监审 市场竞争

一、引言
近年来,价格听证开始频繁走进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渐渐为大家所熟悉。例如,2001年12月广东省召开的公路春运票价听证会,2002年1月举行的铁路春运票价听证会和2003年9月举行的兰州市冬季供热价格听证会,都在社会上引起比较强烈的反响,而听证会上激烈的辩论也吸引了社会大众关注的目光。按照《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实行听证的项目是“_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以及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而经营者制定价格的依据就是经营成本。纵观这些大大小小规模不一的听证会,经营者提供的成本数据总是毫无例外地成为消费者质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不论是会计学范畴还是价格管理范畴,对成本的定义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对生产者投入物资和活劳动量化的货币表现。会计成本为价格成本提供了核算依据,而价格成本则对会计成本有具体修正。当然基于两种范畴的性质、任务及发展状况的差别,两种成本既有共同之处,又在研究视角、理论阐释、实践工作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1、两者理论研究角度不同。会计学的成本理论比较成熟,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也很成功,会计人员的工作就是如实记录流入和流出的资本运动,强调内容及结果的真实完整和符合规范,以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一定时点的资产状况和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及分配情况;而物价工作者关注企业依据什么做出生产和定价决策,衡量的是企业成本数据中真实合法且合理的部分。笔者曾经参加过普通高中教育生均成本的监审工作,教育经费的支出和科目列支只要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每年的年终决算即可获得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认可;但对成本监审人员而言,作为学费调整重要依据的教育成本不仅要如实反映教育资金的支出,同时还应该剔除不是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而消耗的资源价值的部分,如学校第三产业的支出等。
2、两者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核算范围口径等也不相同。会计成本主要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等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对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真实完整的核算反映;价格成本则是价格工作者依据《价格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通过监督审核得来。在实务中,会计成本的核算内容还要体现企业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的分配方针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把某些在理论上不属于C+V的内容列入成本,而把某些属于活劳动耗费的成本列入营业外支出或利润分配;价格成本核算则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尽可能使列入成本的各种支出项目和内容保持一致,以便于进行成本比较分析,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防止乱挤乱摊成本。
3、会计成本具有可操纵性。首先会计核算是建立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价这4大基本假设的基础上的,而4大假设本身就是人为设定的;其次财务会计上要求成本核算过程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标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标准这两种确认标准,以确定产品对象化费用的归集,同时会计政策和处理方法是可选择的,要求专业人员做出职业判断和估计,这是会计工作本身的特点,使会计成本具有人为操作性。此外,由于会计准则、制度在某些方面不具体、不完善的缺陷,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更大的操纵成本的空间,也更增加了它与价格成本的不同之处,必须在其基础上剔除不真实合法、成本费用分摊不合理的项目。比如在对某个旅游景点进行成本监审时,发现该单位将主要建筑的维修费80万元一次性计入当年成本,从财务制度的规定看并无错误之处,也符合会计稳健性原则的规定;但如果考虑到该维修能使景点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受益,这项可以与未来收益相配比的支出就应该分期予以摊销。可以说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可行的,在做成本监审时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比分析,以求得出相对更为合理的结果。
但是,《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列入价格成本的以下项目中:1、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3、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不得计入成本的费用;4、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合理费用。1、2、3项均为事实明显、依据明确、容易取得的数据,惟独第四项的规定较为模糊,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引起疑问和争议,要求价格监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判断。例如,2002年5月杭州召开的有线电视维护费调整听证会上,杭州有线广电网络中心就对杭州物价局将其运行成本从每户19.75元/月核减到14.06元/月提出反对,认为核算的价格成本与其会计成本差异过大,并提供了相关成本数据的解释。从有关资料来看,双方的分歧其实源于成本审核人员对被审核者的生产经营情况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这实际也是目前广大价格成本监审人员所面临的共同难题。以笔者所参加过的几次成本监审工作为例,绝大多数单位都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其会计成本数据的真实合法性不容怀疑,因此部分会计人员对成本监审工作产生不理解的情绪是正常的。成本监审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既没有一套统一的指标体系,也暂时缺乏一套科学的评价方法,只有在工作中摸索建立会计成本与价格成本之间的平衡点。

四、分析垄断企业的成本、价格形成,探讨使价格成本更趋合理的方法
1.垄断企业缺乏市场机制的约束,没有降低生产成本的自觉性。
当前,价格成本监审的对象是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及依法采取临 ……(未完,全文共7079字,当前仅显示24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查处商品房交易中价格欺诈行为等违法问题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