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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3/8/30 20:28:58
目录/提纲:……
一、强化学习,统一认识
四是整车销售后续问题五是信息反馈工作,查找汽车售后存在的问题
二、多措并举,破除行业潜规则
(一)主体资格不合法
一是要有品牌授权二是注册资本要求达到500万以上
(二)隐瞒真实情况,恶意欺诈消费者
(三)强制接受服务,变相收取费用
(四)热情推荐,实为商业贿赂
(五)花言巧语,实为隐瞒真相
(六)销售假冒配件行为
(七)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八)售后环节猫腻多
三、稳抓长效,整规并举规范经营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
(二)建立健全经营备案制
(三)搭建行业自律平台
(四)行政指导,规范经营
一是事前指导
二是事中检查
三是事后回访
(五)建立健全信用等级评定制
……
破解汽车行业侵权问题
提升服务领域_效能
民用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

近年来,伴随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品牌汽车4S店高速发展。但由于汽车销售服务政策法规的相对滞后,4S店在利润争夺中呈现出虚假宣传、加价售车、捆绑销售保险及其他商品、保养维修零配件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诸多经营乱象层出不穷,消费者要求对汽车4S店进行规范的呼声越来越高。2012年5月中旬,省局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民用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开展专项整治。下面介绍一下我们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做法:
一、强化学习,统一认识
主观上讲,民用汽车是大宗商品,专业性很强,工商部门对汽车销售及维修在监管上是盲区,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民用汽车销售及维修已由单一的销售方式,发展到专营即4S店。我们现有的人员在汽车销售_方面的知识亦不能适应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如何拓宽_领域,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主力军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消费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公司工会人员入股,垄断12个汽车品牌。因办理汽车4S店门槛较高,一是要有品牌授权;二是注册资本要求达到500万以上。因此虚假出资、抽逃资本违法行为客观存在。在整治的8家中有两家存在此种违法行为。其中一家被我们移送了公安机关。另外,因在本溪未办理品牌授权,又想争夺市场,从事无照经营,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出具的、发票标注为辽阳某公司字样,或者外市某4S店,将品牌汽车放在我市某4S店经营,在整治中发现了两家。
(二)隐瞒真实情况,恶意欺诈消费者
在专项整治中发现两家4S店经营者在汽车销售中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扣留汽车合格证。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经营者将合格证用于银行抵押贷款。短则5天,长则近一个月。在一家4S店就发现共有67个合格证用于银行抵押贷款,使消费者无法上牌照,只能用临时牌照代替正规牌照上路行驶。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不满,此类申诉和上访也较多。经营者面对我们的询问,说由于资金链断裂,也没有别的选择,而且说这也是行业的潜规则,愿意接受询问。客观的讲,这种行为危害极大,我们同公安部门探讨,一旦经营者逃跑,就构成刑事诈骗,必将引起大量上访事件发生。
(三)强制接受服务,变相收取费用
4S店利用其市场独占地位,违背自愿原则,对交易相对人采取强行要求,设置服务障碍、差别待遇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他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在整治中发现,大品牌汽车在经销时因资金不足需要贷款时,只能接受其推荐的金融公司,如购买上海通用汽车只能由4S店通过网络从上海通用金融公司贷款,两天后在上海金融公司的电传文件上签字。购买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均与此雷同,并收取代办手续费1500至3000元不等,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整治中发现共4家有此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四)热情推荐,实为商业贿赂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4S店规模全省大同小异,功能相似。在调查中发现,四家财险公司均在4S店中设有电脑桌,办理汽车保险业务。也就是说,在该4S店购买车辆必须在这四家保险公司办理各种险种,没有别的选择。在对保险公司的调查中发现,他们为了争夺利益,无偿为各4S店安装网线及电脑,并以4S店员工名义给予保险金额20%的佣金。4S店并未将此佣金依法明示下账记载,构成了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财产权。
(五)花言巧语,实为隐瞒真相
4S店的经营者为了多淘消费者的腰包,可谓煞费苦心。因为车辆购进时均为裸车,他们将车进行部分改装,安装卫星定位仪、将车轮盖换成铝制品、将把手柄喷金等各种方式改装。我们的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这种情况时,店内的工作人员说这没有什么,都在这么做。依法询问老板时,老板说80%的4S店都这么做,_都一样,我们也没办法。销售人员在销售车辆时,花言巧语说什么这是顶配新款,绝版等等,在车辆原价款上狠狠的加了一笔钱,使消费者一头雾水,花了冤枉钱。而且大部分卫星定位仪是质次价高的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这一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六)销售假冒配件行为
4S店利用消费者的高度信任和对汽车配件信息了解上的不对称,在维修、装潢过程中使用假冒配件,这些假冒配件以保养件、易损件为主,一经使用,非经专业人士拆解识别很难发觉。
(七)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4S店规定消费者违约时经营者可以没收定金,但没有规定经营者违约责任或规定经营者只需赔偿消费者购车款的同期银行活期利息;将厂家延迟发货、运输车辆发生故障等纳入不可抗力范畴,规避延期 ……(未完,全文共3768字,当前仅显示19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民用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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