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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3/9/1 22:40:11
目录/提纲:……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召开专题会议
三、成立领导小组
四、签订书面承诺
五、营造治敛氛围
一是悬挂宣传标语(不举办和参与违规“泡酒”活动,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设立举报信箱三是公开举报电话四是制作固定宣传橱窗
二、不举办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请客敛财活动
……
第四小学校
关于贯彻落实专项治理“违规‘泡酒’
借机敛财”情况报告

县教委纪监室:
为很刹“违规‘泡酒’借机敛财”屡禁不止现象,形成良好社会新风尚。根据石柱委办〔2013〕40号)和石教工委发〔2013〕30号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宣传政策、动员部署、制定方案。现将贯彻落实报告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
4月28日,党支部根据石柱委办〔2013〕40号)和石教工委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下设办公室,由谭代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世河(支部组织委员)、谭云燕(支部宣传委员)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巡查、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工会小组长要密切关注本组职工有可能出现的“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为,认真摸底排查,做到底细清、情况明,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签订书面承诺
4月28日下午,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临时人员)向学校书面承诺,不举办和参与违规“泡酒”活动。
五、营造治敛氛围
5月10日前,一是悬挂宣传标语(不举办和参与违规“泡酒”活动,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二是设立举报信箱;三是公开举报电话;四是制作固定宣传橱窗。
总之,我校将花大力气,下大决心,坚决遏制举办和参与违规“泡酒”行为,确保石柱委办〔2013〕40号和石教工委发〔2013〕3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特此报告
附:不举办和参与违规“泡酒”承诺书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不举办和参与违规“泡酒”承诺书

第四小学专项治敛领导小组:
为严格遵守石柱委办[2013]40号和石教工委发[2013]30号文件有关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和问责办法,坚决抵制和不举办、不参与违规“泡酒”行为,营造新风正气,本人特向第四小学专项治敛领导小组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举办除婚丧嫁娶(当事人及其子女结婚,夫(妻)及双方父母、子女去世)以外的一切请客“泡酒”敛财活动,包括借升学、生日、生小孩、乔迁新居、参军等名义请客“泡酒”活动(含分批次宴请本单位同事或亲朋好友的活动)。
二、 ……(未完,全文共1410字,当前仅显示89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贯彻落实专项治理“违规‘泡酒’借机敛财”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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