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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中山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

发表时间:2013/10/19 9:17:35
目录/提纲:……
(三)研究决定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事项
(四)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
(六)讨论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事项
(七)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
(九)研究决定其他需党委会讨论的事项
(四)根据需要,党委指定局有关单位的领导列席党委会
(五)党委会议应由市局政治处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并形成会议记录
(一)会议研究多个事项,实行一事一议,逐项决定
(三)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
关于印发_中山市公安局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分局,局直各单位,消防、边防支队:
《中山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市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_中山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局党委班子集体领导制度,确保党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会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和_、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上级领导机关的权威,保证政令、警令畅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正确处理集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1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措施;
(二)审议以党委名义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定的重要事项;审议以党委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
(三)研究决定党委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事项;
(四)研究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
(五)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机构设置和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
(六)讨论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事项;
(七)讨论、研究本单位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
(八)研究纪律检查工作、公安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及局纪委提出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研究决定其他需党委会讨论的事项。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七条 议题的征集。党委会议题由市局政治处负责征集;凡需在党委会上研究、解决的议题,责任单位或党委委员提交书面材料由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审定后,再提交给党委会讨论研究。
党委会议涉及讨论科级干部任免,市局政治处人事科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讨论干部的职位和人数等情况。
第八条 会议的召开:
(一)党委会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或工作需要,可由党委书记决定随时召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会召开前,可视情况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就有关问题进行酝酿和协商。
(三)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才能举行;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对重大违纪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四)根据需要,党委指定局有关单位的领导列席党委会。讨论研究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时,市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市局政治处人事科科长列席会议;讨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时,该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具体名单由党委书记确定。
(五)党委会议应由市局政治处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并形成会议记录。
第九条 议题的研究:
(一)会议研究多个事项,实行一事一议,逐项决定。
(二)会议先由各议题汇报人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汇报有关事项,然后由党委成员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党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应实行票决制。
第十条 决定的执行。凡经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承办单位必须坚决执行,认真办理,及时向 ……(未完,全文共2285字,当前仅显示14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_中山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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